州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督查组赴兴仁县、贞丰县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
为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维护市场秩序,防止劣质盐、非食用盐和各种假冒食盐流入市场,确保人民群众食盐安全,5月25日,州级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督查组第一组副组长州民营经济发展局洪玉华局长带领督察组成员,赴兴仁县、贞丰县督查两地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开展情况。
督查组首先采用座谈的形式对两地食盐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推进情况作了充分的了解,随后对两地食盐配送点进行实地检查。
州督查组在当地相关部门的陪同下,通过对食盐配送点的经营资质核查及配送产品抽检的方式,实地检查了兴仁县“黔西南州丁记放心粮油204号店”配送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象牌”食用盐与“洪生食品经营部”配送宜宾丰源盐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家佳食牌”食用盐;贞丰县“四川乐山连峰盐化有限责任公司贞丰直营店”配送四川乐山连峰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嘉州牌”食用盐与“宏达物流贞丰站点”配送“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生产的“中盐牌”食用盐。
最后,督查组洪玉华局长对兴仁县、贞丰县食盐质量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提出要求:一是要加强食盐批发环节检查,二是要加强食盐储存和运输条件检查,三是要加强食盐质量的检测,并要按照时间节点将本地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上报州盐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