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兴义市档案局切实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是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赋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一项极其重要的职责与职能活动。对本行政区域开展一年一度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对于推进依法治档,促进档案事业的健康有序、科学持续发展,提高档案综合管理水平,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和非常关键的现实意义、历史意义。
一、成立检查小组,乡镇(街道)与市直部门同步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贵州省档案条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贵州省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办法》的要求,结合兴义市档案工作实际和《兴义市档案局(馆)关于对全市开展2016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兴档通【2016】12号)文件的工作计划安排,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2月1日,兴义市档案局组成三个检查组,分别对全市所属26个乡镇(街道办)、57个市直(包括部分垂直管理)部门等83个单位,开展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二、围绕考核细则,全面细致的开展执法检查
各个检查组所到之处,紧紧围“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责任明确情况”、“档案法治建设及制度建立情况”、“2015年及以前各年度、各门类、载体形式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规范整理情况”、“档案室库房建设及设施设备配置情况”、“档案管理各类登记台帐建立及报送工作总结、统计年报、利用效果实例、重点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等情况”、“对所属部门开展业务监督指导情况”、“档案数字化建设开展情况”等七个方面的具体内容,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实地查看库房和档案实体——查阅印证材料——综合考核评议——现场反馈结果——提出整改意见与时限”的方式,进行了客观求实的检查和考核考评,并对各单位档案管理方面的总体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综合评议,肯定了成绩,指出了不足,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时限。
三、弄清考核目的,督促帮助各单位解决问题
通过开展执法检查,看到了各单位在档案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同时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本次执法检查评比,既要发现各单位存在的问题,更要帮助和督促各单位解决问题,从而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为下一步全市开展档案数字化奠定扎实的基础。(撰稿人:曹仕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