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耕地休耕督导组赴黔西南州晴隆县督导耕地休耕试点工作
2016年黔西南州晴隆县、贞丰县获批列入国家耕地休耕工作试点县,试点面积各0.4万亩,国家补助标准为1000元/亩*年;实施区域为250以下坡耕地的两季作物种植区,主要针对相对集中连片,避开水源保护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区。通过耕地休耕有利于耕地休养生息,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平衡粮食供求矛盾,稳定农户收入;可实现农户收入不减少,耕地质量提升的目标。
2016年11月1-2日,由农业部和国土资源部组成的耕地休耕督导组,在种植业管司副司长何才文带领下,到黔西南州晴隆县督导耕地休耕试点工作。省农委总农艺师黄俊明,州农业委员会莫武安主任、朱晓康总农艺师、州国土局总规划师龙建、晴隆县和碧痕镇政府相关领导及各级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检查。
督导组深入晴隆县碧痕镇新坪村、碧痕村查看耕地休耕工作现状图,访问当地群众对耕地休耕试点工作的看法、参与度,耕地休耕与农户收入等情况。并在碧痕镇政府召开座谈会,进一步了解和交流耕地休耕情况,受黄俊明总农艺师委托,省农委种植业综合处长易勇主持座谈会,会上,晴隆县人民政府县长查世海作了工作汇报,相关部门补充汇报;莫武安主任提出相关建议,朱晓康总农艺师汇报全州工作开展情况。
最后,农业部耕地休耕督导组何才文副司长对我州耕地休耕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增强重要性认识,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二是抓紧开展试点相关工作,做好基础工作,作好工作方案,抓好宣传培训。三是大胆探索不同的工作模式,狠抓重点措施和关键环节,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和农户增收。四是加强资金管理,使资金运行使用规范,防止截留挪用,强化监督审计。五是加快地力监测点建设,按农业部门规范,合理设点和安排试验。六是强化部门协作,特别是与国土部门配合,共同推进,突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