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不合格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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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3日发表
根据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总局《关于发布防晒化妆品防晒效果标识管理要求的公告的通知》(黔食药监药化流发【2016】182号)文件精神,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超市、美容服务场所等企业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3批次不合格防晒化妆品为重点,主要核查化妆品经营企业、超市、美容服务场所是否经营有文件中提及的不合格产品,同时核查其进货渠道、进货索证索票及台账,防止假冒伪劣化妆品流入市场,危害消费者健康。
自8月中旬至8月下旬,此次检查共出动工作人员135人次,执法车辆59台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151家,超市43家、美容服务机构77家。经过排查,未发现公告发布的3批次不合格防晒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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