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州领导批示肯定李来建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并对学习宣传工作提出要求
近日,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郭瑞民,州委书记张政,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邹碧声,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政治部主任温贵钦,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州委宣传部部长陈国芳,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冉博,州政府党组成员、州公安局局长李淞等领导分别作出批示,充分肯定李来建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取得的成效,并对进一步学习宣传李来建同志精神提出要求。
8月11日,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郭瑞民批示:请贵钦同志负责,会同州、市公安局积极向公安部进行推荐。
8月5日,州委书记张政批示:请州委政法委按照贻琴副书记的指示要求,抓好落实。请州委宣传部统筹好李来建同志的宣传报道工作。
8月18日,张政书记再次批示:宣讲效果明显,社会反响很好。要继续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向榜样学习,向榜样看齐。
8月9日,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政治部主任温贵钦批示:报告会很感人,很成功!要深入学习和大力弘扬李来建同志精神,筑牢忠诚警魂,永葆公仆本色,推进我省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请新闻宣传处将宣讲情况报公安部宣传局,干部处汇报协调表彰事宜。
8月9日,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邹碧声批示:同意贵钦副厅长意见。
8月5日,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州委宣传部部长陈国芳批示:同拟,即报。请州宣传部商政法委搞好宣传工作。
8月4日,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冉博签署书面意见:报张政书记、国芳秘书长阅示。另报告张书记、国芳秘书长:今日上午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在省公安厅举行了“李来建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谌贻琴书记、郭瑞民厅长及省直政法部门分管队伍建设的同志听了报告,政法各家也有部分干警参加听,报告以视频形式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开到派出所。贻琴书记在报告会前接见了报告团成员并讲话,听毕报告会贻琴书记对郭厅长和我讲了几点意见:1.李来建同志的事迹确定感人;2.组织得也不错;3.李来建家属方面若有什么困难可以给省政法委报告(我答州委、市委已解决,若需要就报告);4.报告中的一些事迹和画面可以再研究、斟酌,事迹还可再挖掘;5.省公安厅可以报公安部争取在全国搞一次报告会;6.省政法委可向中央政法委报告在全国学习(今日下午已开展工作)。相关落实措施我已跟李淞同志商量推进(报告会情况另专报)。
8月8日,冉博书记批示:请委政治部抓好对接落实工作。
州政府党组成员、州公安局局长李淞批示:请政治部将省公安厅、州领导批示挂《公安要闻》,并进一步研究制定学习李来建同志精神、争做“两学一做”先锋的具体意见,研究下发执行。
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邵南方就贯彻省公安厅、州领导批示要求作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