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共建和谐文明美丽黔西南
2015年以来,黔西南州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创建无传销县工作的情况,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使打击传销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在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打击力度、增强打击合力、健全长效机制、夯实监管基础、扩大宣传声势、营造舆论氛围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5月,在省打传联席办的评估验收中,被抽查的兴义市、兴仁县、贞丰县顺利通过验收。
领导重视 措施得力
按照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联席会议《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市、区)”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州各县市区制定了创建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任务、创建措施及工作要求,全面部署推进创建“无传销县(市、区)”工作。州打传联席会今年来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三次组织综治办、公安、教育、宣传部门对各县市区开展创建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有力地促进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一些地方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推出一系列创建措施: 一是建立平安网格化管理平台。将社区(村)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下设巡查队或设专职网格员,强化日常责任巡查与管理,通过网状铺开,实现零缝隙打击防控传销管理。兴义市通过网格员分片巡查、受理传销举报投诉、宣传打击传销法律法规等措施,织牢网底,公开化、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推行“三级联创”机制。兴仁县、贞丰县积极探索建立县、乡(镇)、社区(村)“三级联创”机制,形成三级各抓重点、上下联动的创建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级作用,克服了以前打击传销工作“工商部门单打独斗”的现象。 三是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大部分地区在社区建立了“五个一”工作机制。即:发放一张联系卡;印发一封公开信;设立一个信息平台;组建一支打传执法队;签订一份责任书。 四是纳入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大部分地区做到“五个纳入”:将打击传销纳入平安县城建设;纳入综治督导检查;纳入年度综治考核;纳入平安创建系统工程;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促进了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兴义市还将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与接茬帮教、重点人员管理、防范应急等融为一体,与计生、禁毒、民政、治安、社会管理等工作通盘考虑,齐抓共管。 五是分类创建,科学整治。城市社区与农村乡镇、村按分类创建,城市社区着重打击与清理,农村侧重加大宣传教育。望谟县、册亨县通过设置宣传栏、悬挂大幅标语,外出打工从事传销遭受重大损失现身说教,效果好。义龙试验区在火车站广场设立宣传栏和宣传标语进行广泛宣传。 目前,全州基层社区(村委会)已成立打击传销办公室9余个,专业打传队近100支。积极探索建立“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评估体系”,将打击传销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基本形成了“地方党委领导、政府统筹负责,打传办指导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基层工商分局(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专业打传队综合监管”的良好工作格局,有效实现了打击传销工作“三大重心”转移(以常规打击为主转移到以预防控制为主,以职能部门专项打击为主转移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为主,以部门监管、集中清查为主转移到群防群控、联打联防为主)。
加强宣传 警钟长鸣
各单位主要工作做法及措施
近年来,在开展打击传销活动中,州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联席会议办公室、各地打传领导小组都能始终将宣传教育作为关键性举措,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营造对传销活动“人人喊打”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秉持“三分打击,七分宣传”的工作方法,将抓好宣传教育是打击传销的治本之策工作理念贯穿始终。采取多种方法,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户外广告、张贴画等方式,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曝光传销典型案件、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本质和危害。多数地区广泛开展了打击传销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劳务市场、进车站、进工地)“六进”活动。
州打传办组织印制5000余册彩色“打击传销知识宣传册”;州委宣传部门组织报刊、电视台、杂志社及州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切实加强打击传销舆论宣传。 望谟县在县城广场设置大型广告宣传栏,在人口密集区设置固定宣传栏,起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安龙县在社区村悬挂《打击传销工作制度》,开展好进校园活动,在社区、景区进行广泛深入宣传。
册亨县、义龙试验区利用《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之机,召开座谈会,利用赶场天进行宣传。
义龙试验区将大学校区作为重点防控区域,开展了以“远离传销、净化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大校园开展“小手牵大手、防传宣传进校园”活动,效果好。
兴义市组织开展宣传“六进六覆盖”活动成效明显 。
册亨县、贞丰县、晴隆县加大外出务工人员和大学生就业培训,将打击传销预防传销知识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培训。
取得的主要成绩
根据《贵州省“无传销城市”认定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要求,黔西南州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联席会议于2015年11月23日至12月9日组成专门考核评估小组,对全州各县(市、试验区)开展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县(市、区)”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估。州府发【2015】13号《州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无传销县(市、区)”的决定》对全州7县1市义龙试验区进行“无传销县(市、区)”命名,充分肯定了全州各地在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活动中的取得的成绩。2016年5月省打传联席办对全州开展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目前正在进行“无传销州(市)”的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