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司法局强化检调对接成功调处一起陈年疑难纠纷
贞丰县司法局强化检调对接成功调处一起陈年疑难纠纷
近日,贞丰县司法局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启动检调对接机制,成功调处了一起12年前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2004年5月29日,陈某(系贞丰县×局驾驶员)驾驶×局工程车从贞丰县者相镇往贞丰县城方向行驶,行至珉谷镇大碑厂洋(地名)处时,撞伤厂洋村村民犹某某后逃逸,造成犹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勘察现场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肇事司机负该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并立案侦查,但始终没有任何线索。今年2月,贞丰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2004年5月29日发生在珉谷镇大碑厂洋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逃逸的肇事司机是陈某,贞丰县公安局立即展开侦查核实,陈某到案后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侦查终结后移送贞丰县人民检察审查起诉。
贞丰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关于加强检调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相关规定,委托贞丰县司法局指定有管辖权的人民调解组织对该案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贞丰县司法局接受委托后立即启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作出检调对接工作响应,由副局长余仁艳率工作人员前往珉谷镇指导协助开展调解工作,县检察院也派员协助调解。经过3个多小时耐心细致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由陈某及其所在单位×局共同赔偿犹某某家属400808元,并当场兑现,犹某家属为陈某出具了谅解书。至此,一起12年前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无头案得以圆满化解,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