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划定9条林业生态红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近日,为了更好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州林业局拟定的《黔西南州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顺利通过了州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时,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实施《黔西南州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首次划定了全州包括林地保有量等在内的9条林业生态红线,红线区域面积共787.97万亩,占全州国土面积的31.26%。
《方案》明确,林业生态红线包括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积保有量、森林蓄积保有量、公益林面积保有量、湿地面积保有量、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物种数量、古大珍稀树木保有量、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等9项内容。按照我州林业生态红线内容和指标,将全州具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天然集中分布地、有特殊价值的自然遗迹所在地和文化遗迹等在全州主体功能规划禁止开发区域内的林地、湿地,以及禁止开发区外的国家公益林地、地方公益林地等重要区域,划为林业生态红线区域。全州红线区域面积787.9737万亩,占国土面积的31.26%,其中林地749.1082万亩、湿地38.8655万亩。
《方案》将我州林业生态红线区域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其中,一级管控区面积共有58.1015万亩,包括全州一级国家公益林地和所有湿地;二级管控区共有729.8722万亩,包括红线区域内一级管控区外的公益林地。在一级管控区内,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对于***批准或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有关部门、国家计划单列企业、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需占用一级管控区林地和湿地的,必须严格审核并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在二级管控区内,严禁实施影响管控区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在一、二级管控区内禁止采集、出售和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
此外,为保护林业生态红线,我州将全面实行森林保护“六个严禁”,实施林地及湿地用途管制制度、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林业生态红线保护目标责任制度等制度。林业生态红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人居环境安全、生物多样性安全的林业生态用地和物种数量底线,是维护生态平衡的控制线、保障生态安全的警戒线、推进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全州林业生态红线的划定,对于保障珠江上游生态屏障安全,保护和发展全州森林资源、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扎实推进我州生态文明建设,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