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两周工作情况通报(第十一期)
按照州政府8月5日召开的“关于研究加快推进民贸民品企业发展”专题会议要求,现将11月25日至12月8日州直相关责任部门及各县(市、区)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州直相关责任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一)州民宗委
认真贯彻11月在贵阳召开的贵州省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推进会会议精神,加强与财政、人行、金融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对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主动服务企业,争取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民贸民品企业得到优惠。11月25日至12月8日,全州拟申请贷款贴息企业6家,贷款本金3180万元,拟贴息资金7.84万元,预向贷款企业5家。
(二)州财政局
组织州财政局负责相关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11月在贵阳召开的贵州省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推进会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贸优惠贷款利率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按照《关于拨付2015年第1、2季度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黔财金[2015]67号),拟文州财金[2015]81号向相关县(市)拨付中央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
(三)州人行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指导工作,继续做好窗口指导工作,引导承贷银行大力加强对符合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贴息政策条件企业的信贷支持。
(四)州金融办
加强与黔西南州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中心对接,及时提供民贸民品企业信息,为全州民贸民品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的投融资一站式服务。在全州各县(市)区举办10期中小企业融资培训,进一步缩短银行与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贸民品企业之间的距离,通过面对面集体交流沟通,破除中小企业贷款融资工作中信息不对称的障碍。指导州内各家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贸民品企业的信贷支持,搭建有效信息共享机制。
二、各县(市、区)工作情况
(一)兴义市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知晓率。
(二)兴仁县
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三)安龙县
拟帮助1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拟贴息资金0.58万元,预向贷款企业2家。
(四)贞丰县
拟帮助1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拟贴息资金0.32万元,预向贷款企业5家。
(五)普安县
拟帮助1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拟贴息资金3.328万元,预向贷款企业2家。
(六)晴隆县
拟帮助1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拟贴息资金1.472万元
(七)册亨县
拟帮助2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拟贴息资金2.33万元,预向贷款企业 1家。
(八)望谟县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九)义龙试验区
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附 :黔西南州各县(市、区)完成民贸民品企业贷款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