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全州政法各部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配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黔西南州司法局积极争取州综治委的支持,建立了由州综治办、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兴义监狱、安龙海子监狱等部门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制度。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司发通〔2012〕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黔委厅字〔2014〕60号),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黔西南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方案》(州委办字〔2014〕212号)的通知精神,研究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为联席会议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州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在州综治委的领导下,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或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目前正在筹备第一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