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对城乡低保减量提标和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开展督促检查
6月23日至27日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全州9个县(市、义龙实验区)城乡低保减量提标和“两项制度”衔接工作进行督查。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州城乡低保减量提标和“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州府办发电〔2015〕89号)要求,督查采用听取汇报、查阅相关工作资料、现场走访低保对象、座谈反馈等方式进行。督查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查看贯彻落实上级减量提标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二是查看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开展情况;三是查看开展低保减量工作进展情况;四是查看开展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对象与农村低保对象核查对比情况;五是查看各县(市、义龙实验区)开展城乡低保减量提标和两线制度衔接工作采取了哪些工作措施。
督查发现部分县区城乡低保减量提标工作存在程序不够规范、资料档案、公示内容不完整、城乡低保资金未按规定比例纳入财政预算、未落实乡镇低保专职工作人员、低保家庭分类管理不够精准等问题,并将督查出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反馈。督查组要求各县(市、义龙实验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低保工作监督检查、强化低保资金的筹集管理、强化业务培训、充实基层工作力量。
此次督促检查旨在进一步规范我州城乡低保减量提标工作程序,完善城乡低保家庭核查档案,进一步实现贫困人口与农村低保对象信息数据有效衔接,确保“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退则退”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