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引导以文明管理促和谐发展
正确引导 以文明管理促和谐发展
针对当前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够健全完善,客运和出租汽车企业在经营管理中普遍存在的因收费项目及标准不够统一等因素引发矛盾纠纷的问题,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和促进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2015年3月16日,州道路运输局召集全州客运和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专门召开了“以文明管理促和谐发展”为主题的客运管理工作座谈会。
经过认真的分析和讨论,形成了以下共识和要求。一是州县(市)两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职尽责,进一步对企业做好行业管理和服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等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好行业管理部门引领行业发展的职能作风。二是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功能作用,切实担负起“行业之家”的责任和起到“火车头”的作用。三是企业自身要牢固树立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理念,用法治思维理清管理思路,依法依规制定管理措施,规范管理和经营服务行为。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遵从其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要遵从社会公理,坚决杜绝“野蛮”管理、收费,切实做到文明管理,按照市场经济基本原则和发展规律,科学合理分配收益,着力构建和谐行业。四是各有关企业要切实担负起对自身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管理教育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好管理主体职责,扎扎实实、深入持久地开展好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行业服务规范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下大力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切实做到守法遵章、服务文明,着力提高行业发展内在素质。五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业协会和有关企业要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好行业评优选好工作,对先进人物和事迹及时做好宣传报道有关工作,大力弘扬正能量,着力构造“人民满意的交通”,树立文明管理、优质服务、和谐发展的新格局和良好的社会形象,为黔西南州乃至贵州省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交通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