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支队荣获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至29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对1496个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其中模范集体678个、模范个人818人),黔西南州公安消防支队被***授予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是全国公安消防部队仅有的受到表彰的3个模范集体之一。消防支队党委书记、政委赵兵赴京领奖,受到***、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集体接见并合影留念,参加国庆系列活动。
期间,贵州代表团先后参加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观看了中央民族歌舞团演出、国庆音乐会、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30周年主题展览;参观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参加了全国首个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活动、国庆招待会、国庆升旗仪式和有关国庆观礼活动。
贵州省有32个单位、38名个人受到表彰,黔西南州公安消防支队与黔南支队、铜仁支队一同被***授予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是全国消防部队仅有的受到表彰的3个模范集体,赵兵同志作为全国消防部队唯一的模范集体代表进京领奖。
消防支队受到***的表彰,领奖代表受到党的国家领导人的集体接见并合影留念,这是全州消防部队的崇高荣誉,必将对全州消防部队建设产生深远影响。荣誉的取得,是在消防总队党委和州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委、州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省、州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是全州消防官兵不断努力的结果。消防支队将号召全体官兵进一步激发斗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全州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再立新功,为构建“平安金州”、“美丽金州”、“幸福金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