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劳动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黔西南州仲裁院结合工作实际落实群众路线
做好劳动维权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黔西南州仲裁院结合工作实际落实群众路线
黔西南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以“保民生、促发展、构和谐”为原则,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为办案指南,以依法、公正、高效、及时为办案宗旨,切记“劳动者的事情无小事”。在办理劳动人事争议过程中注重“调裁结合、调解优先”,确实做好劳动维权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14年一季度,黔西南州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3件,上期未结案10件,合计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23件,涉及劳动者258人,涉及金额425余万元。受理调解案件37件,涉及劳动者47人,涉及金额191.61万元。其中,劳动报酬6件,社会保险25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5件;订立劳动合同1件。在受理调解的37件案件中,结案37件,结案率为100%。受理仲裁案件76件,上期未结案10件,合计办理仲裁案件86件。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中,涉及劳动者111人,涉案金额234.03万元。
案件处理的方式有仲裁调解和仲裁裁决,仲裁调解23件,仲裁裁决38件,一裁终局8件,用人单位胜诉4件,劳动者胜诉28件,双方部分胜诉27件,其他5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件,结案率为76.2%,一裁终局占裁决案件的21%。
黔西南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认真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注重“调裁结合、调解优先”,关注社会民生、尊重民意、服务民众、维护民权,尽最力量为当事人做好服务,减少当事人累诉,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案结事了,确实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