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民政局2013年度工作报告
2013年,黔西南州民政局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在省民政厅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将2013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救助工作
城乡低保。以县为单位开展了城乡低保核查和按不低于10%的增幅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全州共注销农低保对象47582人,新增29507人,确定农村低保对象474743人;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由2012年的1554元提高1710元,提高10.04%,共发放农低保金52808.75万元。城低保对象注销1724人,新增1137人,确定城市低保对象28192人;全州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由2012年的295元提高到326元,提高10.51%,共发放城低保金9084.533万元。
季节性粮食救助。开展农村低保家庭收入核查的同时,开展了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年度核查工作,经核查,全州有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35275户69250人,在6、7、8月按月发放救助大米4384980斤。
农村敬老院建设。完成新建农村敬老院17所任务,建设床位1139张。其中兴义市3所,安龙县1所,望谟县2所,普安县2所,册亨县2所,晴隆县3所,贞丰县1所,兴仁县2所,义龙新区1所。
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全州有五保供养对象8054 人,集中供养1116人,分散供养6938人,共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1506.588万元。医疗救助发放救助资金7015.26万元,其中农村医疗发放6129.01万元,城市医疗发放886.25万元。
二、减灾救灾工作
冬春生活救助。2012年冬至2013年春,全州共发放救灾大米7855吨,救灾衣被5***45件(床),现金1692万元,其它物资折款541万元,共救助368320人。
灾害应急救助。各县市上报灾情信息355条,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26亿元。面对遭受的各类自然灾害,州民政局都及时派出人员奔赴灾区一线查灾核灾,督促各县市开展救灾应急工作。对于贞丰、望谟、睛隆等地发生的旱灾,州减灾委、州民政局根据灾情情况,启动了三级救灾应急响应两次、二级救灾应急响应一次。
防灾减灾备灾。积极支持望谟灾后重建,投入建设资金380万元,完成望谟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局党组从福利公益金中划拨60万元用于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从州级救灾应急资金中划拨40万元用于救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
孤儿、流浪救助。及时为802名孤残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655万元。组织实施贫困家庭疝气儿童手术康复计划,在州医院为348例疝气儿童进行免费手术治疗。通过悬挂救助公告、发放救助卡、举办宣传月等方式,对流浪乞讨救助政策进行宣传,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500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70万元。
精神病人医治。收治住院病人360人,接待、诊治门诊病人3815人(次)。配合州残联实施“贫困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服药重点资助项目”和“福彩公益金资助住院治疗项目” 200人(次),资助90万元。协助各县市残联诊断、评定办理精神残疾证65人,减免评定费用1.3万元。
慈善事业发展。组织好“慈善一日捐”活动,全州慈善部门接收“慈善一日捐”善款1248.4万元。在四川雅安地震发生后,组织为灾区捐款430.34万元。争取韩国衣恋集团出资的“衣恋慈善阳光班”项目,对望谟县100名、册亨县5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高中生进行三年资助,每生每年获资助3000元。开展2013年慈善助学活动,资助100名秋季入学的贫困大学生,每生一次性资助3000元。
四、优抚安置工作
优抚双拥政策落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和提高了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下拨抚恤补助资金5836万元,医疗补助资金383万元,惠及全州1.78万名优抚对象。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在元旦、春节、“八一”期间,各地对驻地军警单位和重点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90多万元。组织160名优抚对象,分三批集中到州光荣院休养。对130座散葬烈士墓进行了抢修,投入100多万元对威舍军供站进行了维修,9月10日至14日完成了780余名新兵启起运工作。
深化安置改革。完成了2013年度退役士兵择优安置工作,兑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198.9万元。积极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275退役士兵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投入培训经费307余元。
军休干部服务。做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和医疗保险,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党组织生活,做好走访慰问,积极安排年度文体活动,及时足额发放军休干部各项生活待遇,妥善解决军休干部存在的困难,积极做好各项服务。
五、基层民主、社区建设和社会组织工作
同步小康创建。指导各县市广泛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和谐社区建设、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分级示范创建活动。通过检查,命名了46个乡镇为“黔西南州2013年度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兴仁县、安龙县农村社区全覆盖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建工作、兴义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建工作通过省级验收,并得到相应的命名。通过州民政局检查验收,对各县市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的88个农村建设示范点下拨以奖代补200万元。完成12个城乡社区示范点建设,总建筑面积5265平方米,投入资金634万。
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及时出台实施方案,在8月31日召开了村级换届选举暨业务培训会,在9月、11月完成了第两次督导,工作有序开展。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全州成立登记社会团体43个(其中全州性12个)、民办非企业52个(其中全州性8个)。对全州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登记备案,指导开展了全州社会组织年检。全州590个社会组织通过单独或联合建立党组织的方式,实现社会组织党组织全覆盖。
六、行政区划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行政区划调整。制定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积极审慎地推进乡镇撤并、撤乡设镇和县级人民政府驻地设置街道办事处工作。望谟县撤复兴镇设立王母、平洞两个办事处,撤效纳、蔗香、大观三个乡建镇得到省人民政府批复;贞丰县撤珉谷镇设立永丰、珉谷两个办事处,撤小屯、长田、沙坪三个乡建镇得到省人民政府批批。完成晴隆县撤马场乡设置马场镇和普安县撤新店乡设置新店镇的调研申报工作。完成册亨县撤者楼镇设立者楼、纳福两个街道办事处,撤庆坪乡建庆坪镇、撤弼佑乡建弼佑镇的调研工作;完成安龙县撤笃山乡建笃山镇的调研工作;完成兴仁县撤新马场乡建马马崖镇的调研工作。
婚姻登记管理。全州共办理婚姻登记51962对,其中结婚登记41810对,离婚登记3767对,补发结婚证1741对,补发离婚证156对,出具婚姻登记4488对。
殡葬改革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州各县市加大对殡葬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大力推进殡葬服务设施的建设,全州投入殡葬改革经费1.23亿元。州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黔西南州殡葬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并将提请州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2013年,黔西南州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要求,制定和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推进了全州民政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