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水务局对晴隆县光照镇猫猫井饰面用灰岩矿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复函
晴隆县光照镇猫猫井饰面用灰岩矿位于晴隆县光照镇者布村,行政区划属光照镇管辖。矿区距晴隆县直距约15公里。根据《晴隆县光照镇猫猫井饰面用灰岩矿开发利用方案》,猫猫井饰面用灰岩矿为新建露天开采小型石材场。矿界面积0.912平方公里,首期拟采面积10.06公顷,拟采范围保有资源储量9.05万立方米,设计可采储量8.14万立方米,开采方式为露天分层开采,开采标高1221米~1125米。根据《晴隆县光照镇猫猫井饰面用灰岩矿采矿许可证》(副本证号:C5223***********0129886),设计生产能力4万吨/年(折合1.5万立方米/年),矿山服务年限5年。根据主体工程设计资料,该项目由首采区、进场道路区、弃渣场和附属系统四部分组成,占地面积10.51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其中首采区面积10.06公顷,进场道路区面积0.43公顷、附属系统区面积0.02公顷。
根据主体工程设计并结合工程区实际情况,主体工程未框定弃渣场占地面积,本方案结合工程堆渣需要补充该区占地面积1.05公顷。本方案服务期总占地面积11.56公顷,永久占地面积10.51公顷,临时占地面积1.05 公顷;施工期共开挖土石方量3070立方米(包括表土剥离740立方米,在土石方平衡图表中作为弃方量),回填土石方量2330立方米,弃方740立方米(主要为施工前剥离的表土,用于后期土地整治及植物措施覆土)。生产运行期共开挖土石方量100200立方米,其中矿石81400立方米,表土及废石渣共18800立方米,堆放于弃渣场。该项目建设总工期6个月(含施工准备期1个月),即2013年12月~2014年05月。根据主体设计资料,本工程不涉及拆迁安置。由于项目建设过程需开挖动土,废弃土、石排放、调运量大,对原地貌植被破坏影响较大,项目建设易造成人为水土流失。
项目建设投资主体晴隆县金磊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精神,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完成了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近日,按照项目审批权限,该公司向黔西南州水务局提出申请,要求对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批复。
黔西南州水务局根据晴隆县金磊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申请材料,及时组织水土保持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到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对项目区的地质地貌、地形、土壤及河流等水土流失影响因子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在此基础上,于2013年11月7日在兴义组织召开了《晴隆县光照镇猫猫井饰面用灰岩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会,会议成立了《方案报告书》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对《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内容、技术资料和设计图纸进行了认真地审查,并对相关内容展开了深入地讨论,评审小组提出以下评审意见:
一是方案编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达到了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深度,本方案设计水平年包括两个,即基建完工后的第一年和方案服务期末年合理,届时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均应落实到位,并能稳定持续,初步发挥水土保持功能,达到专项验收的标准。各防治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5%,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防治责任范围内植被恢复系数达到99%,植被覆盖率27%,使扰动区域的生态环境在短期内得到修复;二是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12.29公顷。其中首采区面积10.06公顷,进场道路区面积0.43公顷,弃渣场区面积1.05公顷,附属系统区0.02公顷;直接影响区面积0.73公顷。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特点,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的划分合理;三是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局和设计可行。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依据及方法合理,报告书的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概算基本准确,本项目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212.4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13.***万元,植物措施费7.05万元,临时措施费15.02万元,独立费用42.90万元,预备费10.7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3.12万元。评审小组成员一致同意该方案通过评审。
黔西南州水务局根据实地踏勘的结果和技术审查的意见,于2013年12月6日对晴隆县金磊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晴隆县光照镇猫猫井饰面用灰岩矿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复函。要求项目业主要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障措施,做好方案下阶段的工程设计、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监测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同时要积极配合和主动接受州水务局的依法检查监督,按照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水土保持措施的完成情况及时申请和配合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