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民政局到兴义市调研低保户挂牌救助试点工作
根据省政府穆德贵副省长、黔西南州政府周登涛副州长对兴义市低保户挂牌救助试点工作的批示精神,州民政局副局长杜流祥一行于 2013年10月25日到兴义市调研低保户挂牌救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州城乡低保工作机制。
黔西南州自开展城乡低保工作以来,城乡低保核查工作严格按照“三环节、十步骤”的程序开展工作,尽管如此,但收到的成效不高,总会接到群众通过信函、电话、口头等形式反映低保工作存在“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于是兴义市2013年7月在坪东街道办事处、马岭镇开展低保户挂牌救助试点。兴义市坪东街道办事处、马岭镇共挂牌救助434户873人。其中,兴义市坪东街道办城乡低保对象280户551人(农村低保143户348人、城市低保137户、203人)、兴义市马岭镇城乡低保对象154户322人(农村低保125户282人、城市低保29户40人)。
具体做法:一是实行以户为单位,一户一牌,通过挂牌标识出该家庭享受城乡低保类型、民政局监督电话;二是低保户牌必须固定挂在低保对象常住住宅的醒目位置,不得人牌分离,对不愿挂牌的低保户,视为自愿放弃其享受低保待遇;三是经群众举报或在检查中,发现未挂牌者、有意损毁标识牌、标识牌不挂在醒目位置的低保户,经核实后,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将取消其享受的低保待遇;四是低保对象不能向村、居(社区)委会提供详细家庭住址造成无法挂牌的,将取消其享受低保待遇;五是挂牌对象因住所改变,标识牌需随之迁移,挂牌后除因低保对象身份改变不在享受低保待遇外,可以自行摘牌交还社区、村;六是挂牌后,兴义市民政局、坪东街道办事处、马岭镇村(居)委会不定时进行检查,认真做好动态期间低保牌的变更登记和日常保管工作,建立台账,做到账、户相符,牌、户、证统一;七是低保标识牌由民政局统一制作。
通过挂牌救助,改变了低保对象的公开形式,变临时公开为长期公开,变暗中发放为“阳光”发放,使一些不该享受低保的对象主动退出,杜绝了“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的发生。通过挂牌救助后,对保障对象是一种鞭策和激励,激发低保对象迫切希望通过自力更生、辛勤劳动致富摘牌的动力,从而避免低保对象“等、靠、要”消极思想的蔓延。通过挂牌救助,让真正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体会到党的温暖,政府的关爱,得到社会的关注、关心和帮助,推动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缓解因贫困引起的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州民政局副局长杜流祥走访座谈了坪东街道办李琴光、岑家现2户低保户、王利贵1户群众,在交谈过程中李琴光、岑家现、王利贵都说“挂牌救助、阳光救助”做法好,让我们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
通过调研,州民政局副局长杜流祥要求2014年在全州条件成熟的县(市)逐渐推开低保户挂牌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