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成功调解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月20日,盘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成功调解两起借款后长期未还的民间借贷纠纷,让纠纷得以一次性解决,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降低其寻求权益保护的成本,而且节约了司法资源,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两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原被告均系亲戚关系,其中一起的被告张某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于2015年向原告江某借款10万元,后来仅支付了部分利息,借款本金被告张某一直未偿还。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江某遂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双方均有调解意向,但受疫情影响,被告无法一次性还清借款本息。承办法官通过审查原告提交的起诉材料和证据,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对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疏导,双方当事人最后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张某承诺在今年之内分期将借款本息还清原告江某,昔日的亲友最终握手言和。
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陈某系被告王某的姑爹,被告王某因急需用钱,于2012年向原告陈某借款15000元,此后,被告仅偿还了1500元,剩余借款经原告陈某多次催要,被告王某均未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陈某遂诉至法院。承办法官认为该案金额较小,而且双方又是亲戚关系,能够以调解方式解决矛盾,便在该案开庭前主动引导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现场,承办法官用朴实、通俗的语言耐心地向当事人解释“欠债还钱”的道理,以及借贷合同中关于利息的法律规定。被告王某表示,自己也知道欠债要还钱,但是现在经济拮据无法还钱,希望原告能够宽限时间让其筹钱,并请求原告放弃利息。随后,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王某在两年内分两次还清尚欠原告陈某的借款本金。该案顺利调解结束。(余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