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出台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城镇化带动战略,促进全州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城镇化建设进程和推动乡镇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本着有利于促进部分县(市、区)率先实现小康;有利于提升全州城镇化水平;有利于打造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有利于促进我州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近日,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出台《黔西南州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对全州2013年至2015年三年撤乡建镇和撤镇设办事处进行了规划,到2015年,全州要完成25个乡的撤乡建镇工作,完成17个镇撤镇建办工作。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过程中必须坚持:科学合理、优化布局,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推动发展、促进和谐,依法办事、提高效率,稳步推进、确保稳定的原则。
全州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从2013年6月开始,到2015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建班子,加强组织领导(2013年6月)。州成立由州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州民政、财政、城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州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各县(市、区)要参照州的做法,相应地成立领导机构、出台工作方案,全面抓好工作的落实。
(二)摸清底数,科学规划(2013年6月)。各县(市、区)要按照省“乡镇基础信息统计表”的要求,对全州拟进行乡改镇、镇改办的乡镇进行调研,摸清底数,科学规划。要依据《***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发〔1985〕8号)等有关法规,确定本地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规模、数量,科学制定调整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及时上报,分步实施(2013年6月至2015年12月)。州及各县(市、区)行政区域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支持,加强指导,强化督促,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好本地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工作中,重点要妥善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一要因地制宜,科学制定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乡镇撤并实施方案。制定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时,一定要实事求是,自下而上,集思广益,反复认证。二要认真做好清产核资和财务移交工作。调整过程中,要做好拟撤销乡镇的账目清算、档案管理和移交、物品和公章管理人事关系等工作,进行清产核资,防止出现私分、乱占、挥霍国有资产、集体资金等问题。三要妥善处理好区划调整与乡镇机构改革的关系。要将区划调整与乡镇机构改革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做好工作中的机构设置、编制配备、人员分流以及乡镇站办所等事业单位改革等工作。四要妥善处理好被撤乡镇驻地管理问题。调整后,新成立的小城镇建设要以新驻地为重点,对被撤乡镇驻地的建设要加以控制,防止出现重复建设。
(四)认真总结,注重评估(2015年12月)。“十二五”期末,各县(市、区)要对三年来本地乡镇行政区划调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注重评估,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每年12月31日前,要对本地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州政府、州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