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六盘水市完成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制定工作
近日,六盘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了《六盘水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标志着六盘水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已经制定完成。
《六盘水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要求基础上,结合国家和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吸纳了各部门“三定方案”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责,结合“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要求,确保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落地落实。责任清单共包括七部分责任,涉及县级党委和政府,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有关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市有关单位、司法部门及其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责任清单的制定,将有助于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传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力,杜绝在生态环保领域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通过追责问责倒逼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落到实处,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