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强化野生动物执法检查培养锻炼行政执法能力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巩固我市食用野生动物人工养殖退出处置工作成果,9月28日下午,市、县野生动物管理人员联合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打击野外兜售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提高和锻炼野生动植物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市林业局协调市森林警察支队参与,市野生动植物管理站和水城县野生动植物管理站共5名执法人员,沿G356公路开展非法兜售野生动物检查,重点检查小田坝段原群众野生动物兜售点,未发现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兜售的情况。当地群众反映,自疫情防控工作以来,禁食野生动物的决定出台之后,该野生动物兜售点已无群众在此兜售野生动植物。随后,根据掌握的信息,执法人员到董地街道,对新桥社区一非法养殖画眉点依法进行检查,并现场予以确认非法养殖数量。鉴于该违法人员违法行为较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现场决定对养殖的27只画眉鸟,限期放生自然。
在检查活动中,市、县野生动物管理执法人员认真听取森林警察支队同志对执法程序的讲解,初步掌握执法一般程序和在执法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通过民警的“传、帮、带”,野生动物管理执法人员增强了对行使野生动植物行政执法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