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禁毒委员会召开2013年第一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
为认真学习、贯彻贵州省禁毒委2013年第一次、第二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继续抓好禁毒工作、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加大力度,确保“阳光工程”建设、“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年”工作、禁毒严打专项行动、禁毒重点整治、禁毒基础基层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取得新突破,推动我州禁毒工作迈上新的台阶,2013年6月1日黔西南州禁毒委员会2013年第一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在兴义召开。州委副书记、州长、州禁毒委主任杨永英同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州禁毒委副主任、公安局局长李宏亚同志,州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州禁毒委副主任张成刚同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州禁毒委副主任杨光杰同志,州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州禁毒办全体工作人员,全州各县(市)禁毒委主任、禁毒办主任、公安局分管禁毒工作的副局长、禁毒大队大队长等8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州委常委、副州长、州禁毒委副主任周登涛同志主持。
会上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州禁毒委副主任、公安局局长李宏亚传达2013贵州省禁毒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州禁毒办主任、州公安局副局长刘俊向大会作了2012年禁毒工作报告,并提出2013年禁毒工作意见;李宏亚同志宣布《关于表彰2012年度禁毒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禁毒民警及优秀禁毒专干的决定》,对我州在2012年禁毒工作突出的兴义市、安龙县、册亨县和10名优秀禁毒民警、10名优秀禁毒专干进行表彰;禁毒工作相对滞后的兴仁县在会上做表态发言;州委副书记、州长、州禁毒委主任杨永英同志与各县(市)签定2013年禁毒工作责任状;最后,杨永英同志作了***。
杨永英同志指出:禁毒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安居乐业,事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事关建设同步小康目标的顺利实现。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毒品问题在我州蔓延,不仅是保持我州社会环境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禁毒相关部门肩负的崇高使命和神圣职责,虽然我州禁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仍十分严峻。我州地处黔、滇、桂三省(区)结合部,距境外毒源地“金三角”缅北地区较近,与全国毒情重点整治县盘县毗邻,特殊的区位使我州成为贩毒活动的重要通道,面临着毒品过境和消费并存的双重压力,州内毒品问题尚未根本扭转,毒情形势依然严峻。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到禁毒工作是创新社会管理和建设“平安金州”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认识禁毒工作的严峻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禁毒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统筹各种社会资源,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扎实苦干地做好各项禁毒工作,努力推动禁毒斗争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
杨永英同志强调:毒品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禁毒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工作理念,以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为引领,以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为着力点,以开展“禁毒预防教育年”为载体,全面开展缉毒执法、堵源截流、预防教育和重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扫毒害保平安”百日禁毒雷霆行动,确保“阳光工程”建设、禁毒严打行动、禁毒重点整治、“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年”工作、禁毒基础基层设施建设等方面重点工作取得突破,从而推动全州禁毒工作再创新业绩、再上新台阶。
杨永英同志最后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在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行动起来,整合一切可以整合的资源,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在全州范围内打一场声势浩大的禁毒人民战争,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促进黔西南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为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