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助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
12月5日,州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黔西南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黔西南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推进我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和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3个专项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小组、水污染防治专项小组和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小组设在州环保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研究环境污染防治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专项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督促检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期完成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据了解,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联席会议名义印发会议纪要,有关成员单位要抓好贯彻落实,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办,及时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一般性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必要时召开会议研究,并将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等形式印发有关方面落实。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召集人批准。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