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规范旅游景区明码标价
我州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从去年10月起,在全州开展规范旅游景区明码标价专项行动以来,纳入明码标价的景区及景区周边经营户明码标价覆盖率达100%,景区及景区周边诚信经营秩序井然,全州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在规范化、制度化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针对我州3A及以上景区少的实际,明确提出以3A及以上景区为重点,其它县(市)抓一个以上的明码标价示范景区的目标。各县(市)积极行动,结合实际对已经打造或正在打造的景区划定了开展明码标价的具体区域,对景区及景区周边经营者数量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建立了工作台账。全州先后将19个景区纳入明码标价范畴,其中3A级以上景区3个,涉及景区及景区周边餐饮、住宿、零售等行业经营者数量有346户,其中餐饮业196户,住宿业46家,超市、小卖部104户。
明码标价,政府部门是监管责任,广大经营户是主体责任,更是明码标价的践行者和受益者。没有广大经营户的正确认识和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就会成为水中月、镜中花。为此,我州一方面以召开告诫会的形式进行宣传,另一方面积极印发宣传单、宣传手册和利用电视、报刊、微信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经营户从“政府要我规范”向“我自己要规范”转变。先后在万峰林景区、马岭河峡谷景区、双乳峰景区、三岔河景区、招堤景区和明十八先生墓等主要景区召开规范明码标价提醒告诫会。先后有300百余名景区经营管理者,景区和景区周边住宿、餐饮、农家乐、商店、超市、旅行社等经营者分别在各景区参加了提醒告诫会,万峰林景区、双乳峰景区、招堤景区、盘江宾馆、南悦旅行社、麦子山庄、荷耘轩农家乐等12个经营者代表分别在提醒告诫会上作表态发言并宣读了价格承诺书。州发改委、兴义市发改局、贞丰县发改局、安龙县发改局印发了300余份《黔西南州发改委规范旅游景区明码标价告诫书》发放到每个经营户的手中,同时专门制发了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贵州省旅游景区餐饮业明码标价指南》《贵州省旅游景区商品明码标价指南》等内容的《黔西南州开展规范旅游景区明码标价专项行动宣传手册》2000多本,增强了经营户的价格自律和规范价格行为的意识,其都表示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公平交易,赚明码实价的钱、明明白白地赚钱。
规范景区明码标价专项行动重在“规范”二字,我州注重从大处着眼,细处着手,切实抓实、抓细、抓规范。专门对标价签、价目表、餐前消费确认点菜单、温馨提示台签等进行统一要求、统一规范、统一印制、统一发放,对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统一标识。先后印发了黔西南州山地旅游特色标价签50万张,为200余家餐饮经营者统一制作了价目表。同时在旅游景区餐饮行业大力推行餐前消费确认制度,专门印制了350个《温馨提示》台签,温馨提示消费者在点餐结束后要确认点菜单上的价格并签字确认。印制《黔西南州旅游景区餐饮行业消费确认点菜单》1000本,发放到全州主要旅游景区餐馆,餐前消费确认制度在我州景区初步实行。
规范景区明码标价是一个系统工作,我州注重整合旅游、工商、公安、食药监局的作用,坚持对专项行动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工作的共商,统一工作步调,并实行对3A级以上景区部门包保联系督促指导制度,其中:州发改委负责指导兴义市万峰林景区,州旅发委负责指导兴义市马岭河峡谷景区,州公安局负责指导安龙县招堤景区,州工商局负责指导贞丰县双乳峰景区,州食药监局负责指导晴隆县二十四道拐景区,做到家家有责任,人人有重担,个个有任务;对3A级以上景区实行州县共建制,整合价格,各科室力量分片包干,深入一线与县(市)一起共同推进、共同打造、共同建设,使工作业务指导在一线、战斗在一线、督查在一线;注重发挥景区导游的宣传引导作用,动员广大旅游消费者慎购慎买没有明码标价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