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自评
为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理念,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近日,市财政局组织市直各预算单位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一是明确自评范围。要求市直各预算单位对纳入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确保项目绩效自评率达到100%。二是明确自评方法。此次项目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
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并对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评分作出说明。
三是强化绩效认识。通过绩效自评,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认识到绩效自评工作和决算同安排、同报送、同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意识,同时,资金管理科室与绩效管理科密切配合,筛选出财政复核评价和重点绩效评价项目12个,为财政复核评价和重点绩效评价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