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消防大队实现三大转变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望谟县消防大队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工程,不断加强和改进消防执法工作,全县消防监督执法能力、公共服务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以变求新,理念由“陈旧型”向“革新型”转变。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确定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首要工作任务,在思想上求革新、在理念上求突破。严格遵循“抓执法就是抓队伍、抓执法就是抓全局、抓执法就是抓作风、抓执法就是抓创新”的理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日常检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大队适时指导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的抽审检查和交叉评议工作,帮助基层派出所解决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使执法水平和执法办案质量的提高。
以人为本,主体由“粗放型”向“精专型”转变。紧紧抓住提高消防监督人员业务素质这一关键环节,着力在提高人员素质,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上下功夫。以执法质量考评为契机,严格落实“大教育、大培训”工作要求,注重加强执法干部对法律法规、条令条例、规章制度、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大监督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提升力度。科学制定了学习工作计划,大队全体监督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提出自己科学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交流活动的开展,有针对性地提高官兵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以制为纲,流程由“直线型”向“条块型”转变。健全完善消防执法制度,从队伍业务素质、执法制度健全、执法工作规范、指导派出所工作等方面着手,实行消防执法主责承办制度,由主责承办人对执法行为承担直接责任。一是公开行政,明确办事流程。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信息为重点,及时、全面、准确、主动就消防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办事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消防行政许可、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消防产品监督、消防行政处罚、火灾统计数据等群众应知晓的信息全部进行公开;二是监督与管理服务并重。在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注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采取召开座谈会、聘请监督员、发征求意见信、公布举报电话和工作程序、向社会承诺等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并充分利用电话服务热线,解答群众疑惑,受理群众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