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坚决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市农业部门以“三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为重要抓手,严格工作程序,强化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农业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水平。
我局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农业行政执法机构职能进行整合,制定了六盘水市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农业执法人员评议考核制度、农业行政执法案件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制度,县级农业部门的考核意见和评分标准等多项制度 ,制度紧紧围绕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监督等重点,强化全面公开,强化全过程记录,强化对执法行为监督,积极打造勤政廉政法制政府工作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深入。
对2012年以来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市县农业部门的行政职权目录、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和工作流程、行政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事项清理目录、行政执法依据目录、执法依据总数和法条数量通过所在地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面向群众和社会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编制并公开了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十八大以来,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市农委贯彻落实中央、省市 “简政放权,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取消或下放审批事项20项至县级农业部门,市级农业部门保留5项。市县农业部门所有审批事项名称、办事人员、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时限、办理程序、办事依据和服务承诺等内容通过当地政府政务服务网站和农业部门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2011年至今,农业部门办理事项提前办结率和按时办结率均为100%,行政审批工作保持零投诉,为全市农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以制度化的形式要求行政执法证据取得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案件证据规定,执法文书制作清晰完整,执法案卷按照农业部行政执法优秀案卷标准制作。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强化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抓早抓好,全过程监督,保障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