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我市多措并举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根据《贵州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我市严格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原则,严格执行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的补贴标准和补贴品目,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的农业机械进行补贴。截止2019年底,完成农机购置资金142.9万元。为全面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序开展,我市采取了多种措施,以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力度。一是将农业农村部印制的《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挂图》发放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求张贴到每个乡(镇),让老百姓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二是利用农机科技下乡、新机具展示、农机年检、驾驶员考试等人员集中的地方,积极开展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三是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全方位报道,提升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知晓率和透明度。
积极主动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2020年盘州市和钟山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不足,2020年1月8日,在原分管副局长张锦林的带领下,农业机械化管理科一行到省农业农机厅向分管副厅长和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处长汇报工作情况,争取在农机项目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工作经费安排上给予支持。
积极主动深入基层开展便民服务。鉴于农机购置户往返县城办理农机购置补贴费用高、时间长等情况,我市要求各县(市、特区、区)农业农村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相对集中的乡(镇)开展便民服务,组织人员、设备到现场进行农机购置补贴录入工作。2019年8月17日,盘州市组成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组到保田镇现场录入农机购置补贴机具87台,方便了购机农户,推进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强化督促指导,保证补贴资金安全。一是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督导检查,强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监管,防范违法违纪案件发生。二是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廉政警示教育,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将补贴资金集中到财政部门兑付,确保补贴资金安全。三是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核查工作,对补贴额过高机具开展专项督查,对补贴资金大的购机农户进行入户核查,其它的进行电话抽查,抽查比例达30%。
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补贴政策不走样。一是要求农民自己申报,不接受农机经销企业代办补贴手续;二是采取“先报先补,后报后补”的原则;三是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选择权,不向购机者推荐补贴产品和经销企业;四是严肃规范核查工作,组织专人,对补贴机具认真核实并如实填写核查登记表,采集人机合影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