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生活靠双手——共产党员刘翠蓉的励志故事
刘翠蓉的小卖部。
□王庆祥
钟山区黄土坡街道二屯社区有一位72岁的老大娘刘翠蓉,她主动谢拒绝社区工作人员为她办理低保,坚守住自己的底线,彰显她不向困难低头的人格魅力。
1972年10月加入***的刘翠蓉,以前在四川省自贡市石铁匠村担任民办老师,凭着对事业的追求、对学生的爱心、对工作的热心,在教书育人岗位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她受到了学生的爱戴也得到了家长的好评、同事们的赞许以及领导的肯定。
刘翠蓉的丈夫王世富是部队的一名营级干部,1979年她跟随丈夫来到了水城军分区,这一待就是40年。
刚来之时,刘翠蓉办理了工作调动,谁知组织档案遗失,为了找回自己的“身份”,她东奔西走却无疾而终。就这样,没了档案资料的刘翠蓉成了“无业游民”。然而工作上的这个坎并没有击倒她,没多久她就去场坝供销社当起了会计,但是这并不是她想要的生活。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她向市劳动局无息贷款了2000元,毅然决然地承包了当时的待业青年店,承包费分三年还清,每年还700元。从此,刘阿姨走上了经商路,整天盘算着进货、销售、还款,说破了嘴皮,跑断了腿,一晃十年过去了。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1989年,刘翠蓉的爱人因病去世,整个家庭的重担便压在了她一个人的肩上。性格坚强的刘翠蓉既要照顾80多岁的公公,还要抚养两个儿女。为了方便照顾家人,她在自己所住的税务局小区内经营起了小卖部,勉强能维持一家人的生活。
时光如梭,靠着刘翠蓉吃苦耐劳、不懈地努力,两个儿女有了他们的事业和家庭,她也开始步履蹒跚。“我们家祖孙三代都是党员,从不向组织上提要求,就我目前的现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是完全符合城镇居民‘低保户’申报要求,可我还能自食其力,为什么要去当‘低保户’?”在儿女的印象里,刘翠蓉总是以身作则引导他们在政治上求进步,向组织上靠拢,成为一名发光发热、不给政府添麻烦的共产党员。
现在,刘翠蓉依然经营着她的小卖店,自给自足。经常有人问她为什么放弃低保,生活起码能有一点保障。她总是笑笑说,她每月有560元的抚血金,93元的城镇居民劳动保险金,加上小卖店的收入已经够用了。在刘翠蓉的心里,她一直认为生活就得靠自己,这样才过得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