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公安局出台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望谟县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完善考评奖惩机制,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的稳定,根据省厅《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网上考评办法〉的通知》和《黔西南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考评办法》,结合望谟县公安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工作和全县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实际,日前,望谟县公安局制定印发了《望谟县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考评办法》,明确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考评列入2013年望谟县公安局目标绩效管理考评范畴。
《办法》将派出所消防工作考评内容每个项目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了细化和量化。一是网上考评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具体实施,每月5日前利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对各派出所上月开展的消防监督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公示并上报州公安消防支队。二是年终考评,每年11月5日前,由县消防大队、治安大队、督察大队等组成考评组,对各派出所进行实地考评,考评内容包括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基础台账、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档案、资料,抽查派出所辖区内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村寨等,并结合每月网上考评和年终考评成绩算出各派出所年度综合考评成绩,考评成绩将上报州公安局。
《办法》明确了派出所消防工作奖惩规定:一是县公安局每月对各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和通报。二是对全年消防工作考评良好以上档次且排名全省前三名的派出所,县公安局将上报州公安局,提请省公安厅表彰为“年度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优秀单位”;对全年消防工作考评良好以上档次且排名全省前三名的派出所负责人或民警,县公安局将上报州公安局,提请省公安厅表彰为“年度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优秀民警”。三是对符合嘉奖、记功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嘉奖、记功奖励。四是对消防监督工作考评中不达标的派出所,县公安局将通报批评,责令向县公安局说明情况,并取消当年度综合评优资格。五是派出所全年消防工作经费与考评成绩挂钩,县公安局将设定派出所每月消防工作基准经费,每月网上考评不达标的派出所,将扣发当月的消防工作经费;考评成绩在达标以上的,发放基准经费;每季度兑现一次。六是派出所年终考评不达标的,将扣发下一年度第一季度的消防工作经费。连续两个月考评不达标的派出所,县公安局将通报批评;连续三个月考评不达标的派出所,取消当年度综合评优资格。
《望谟县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考评办法》的制定出台,全面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管力度,为推动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