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8县市公安局出台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完善考评激励机制,进一步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近期以来,黔西南州8县市公安局依据《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网上考评办法》、《黔西南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考评办法》,结合本级公安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工作和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实际,纷纷制订出台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考评办法》。
各县市出台的《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考评办法》大同小异,考评办法及考评细则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适用性。它将派出所消防工作考评内容分为组织领导、业务建设、规章制度、业务学习、监督检查、消防执法、火灾调查、行政处罚、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培训、目标责任、消防基础建设、火灾预防等10余个项目,并对每个项目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了细化和量化。明确了考评工作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综合考核组实施,消防部门具体执行培训指导和检查考评。
《办法》明确了派出所消防工作奖惩规定:一是本级公安局每月对各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和通报。二是对全年消防工作考评良好以上档次且排名全州前三名的派出所,本级公安局将上报州公安局表彰;对全年消防工作考评良好以上档次且排名全州前三名的派出所负责人或民警,将上报州公安局。三是对符合嘉奖、记功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嘉奖、记功奖励。四是对消防监督工作考评中不达标的派出所,本级公安局将通报批评,责令向局党委说明情况,并取消当年度综合评优资格。五是派出所全年消防工作经费与考评成绩挂钩,本级公安局将设定派出所每月消防工作基准经费,每月网上考评不达标的派出所,将扣发当月的消防工作经费;考评成绩在达标以上的,发放基准经费;每季度兑现一次。六是派出所年终考评不达标的,将扣发下一年度第一季度的消防工作经费。连续两个月考评不达标的派出所,本级公安局将通报批评;连续三个月考评不达标的派出所,取消当年度综合评优资格。
《办法》规定对派出所的消防工作考评分为消防基础工作考评与消防执法质量考评两大类,成绩分为优秀、良好、达标、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考评成绩不足60分的为不达标,60分以上(含本数,下同)80分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为达标,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各县市《办法》的制定出台,是全州公安机关全面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重大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全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管力度,推动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