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一涉黑组织覆灭涉及开设非法拘禁等多项罪名
(记 者 翟 俊)3月1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维持以谢敬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判决结果。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六盘水市成功侦办的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自2011年以来,谢敬军通过开设***攫取非法钱财,网罗各类***人员,发展涉赌人脉关系,拉拢蒋坤、张涛、安龙等数十名社会闲散人员为其所用,逐步形成了以谢敬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手段追债或逞强斗狠,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盘州市当地社会管理秩序及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
2017年11月,盘州市公安局在日常工作中接到群众匿名反映:盘州市亦资街道境内有人长期聚众***,赌资巨大。接到群众反映后,盘州市刑侦大队立即安排侦查员通过秘密调查,鉴于案情重大、复杂,公安机关决定由扫黑除恶专业队对该案进行重点侦办。侦破方向明确后,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全面铺开,以谢敬军为首,小坤、小龙、小涛、李季等人为骨干的团伙面目逐渐显露出来。
2018年1月23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启动,经盘州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将及时组织警力对谢敬军犯罪团伙实施抓捕。2018年1月25日,抓捕行动尚未启动,犯罪嫌疑人谢敬军突然到盘州市公安局投案自首,想通过投案试探虚实,以便避重就轻,企图蒙混过关,但谢敬军拒不交代其他犯罪事实,只勉强承认了开设***,其他一概不认。由于谢敬军突然投案,公安机关不得不提前正式立案,由秘密转为公开侦查。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后六盘水市第一起立案侦办的涉黑案件,全市上下高度重视,确定由市级实施挂牌督办,专案代号为“1·25”。
随着专案组专案攻坚举措逐步有效推进,犯罪嫌疑人陆续到案,该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逐件坐实,案件脉络越来越清晰。2018年7月27日,公安机关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8年12月20日,盘州市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符合涉黑案的四个特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对盘州市“1·25”以谢敬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寻衅滋事等罪名依法判处谢敬军等人有期徒刑2年至14年零6个月不等一审判决结果。
后被告人提起上诉,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