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消防支队荣获全州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
10月25日上午9时,由州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举办的“省、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命名授牌活动在兴义市穿云洞公园广场举行,州委宣传部、州委统战部、州民宗委领导出席了授牌活动,州消防支队政治委员赵兵出席了授牌活动,并为荣获“省、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代表授牌。活动仪式由州民宗委主任余陈丽主持,各县(市)民宗局局长、受表彰的民族示范村、州示范单位代表、州消防支队官兵约500人参加了命名授牌活动。
授牌活动仪式上,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周茂萍同志宣读了黔族发〔2012〕61号文件,州消防支队、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黔西南州人民医院等10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州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
自今年5月我州召开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支队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加快我州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经过考察推荐、审核和公示等程序,支队首次荣获“全州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