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盘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国巾帼文明岗创建小记
巾帼风采。
文明示范窗口。
法律援助中心。
便民窗口。
□张红阳 罗婷婷 乌蒙新报记者 王瑞刚
近日,全国妇联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盘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这也是盘州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盘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用女性特有的品质、用辛勤的耕耘,弘扬行业新风、促进行业发展、提升女性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大力推行规范办公,展示新时代妇女的新形象。
为民服务树形象
5月7日,记者走进盘州市政务大厅司法系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这个面向群众的“窗口”,第一次近距离接触窗口单位,记者感受到,群众大部分咨询的都是琐碎的事情,不那么有成就感,然而,这就是司法部门服务群众最标准的方式,可以让人从细节中感受一种质朴而无言的关爱。
盘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集公证服务、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咨询、普法宣传为一体的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是司法行政系统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窗口”,该中心共有工作人员14人,其中女职工9名,女职工平均年龄不过29岁。这支队伍虽然年轻,但她们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以她们女性特有的温情、细腻和周到,活跃在公共法律服务的第一线。2017年盘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评为盘州市巾帼文明岗,2018年被评为六盘水市巾帼文明岗,2019年2月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不仅是办理业务为民服务的窗口,也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由于中心承担的多是法律服务事项,总是使一些群众觉得严肃有余,和蔼不足,为此中心工作人员要求自己必须用满腔的热忱,高度的责任和发自内心的真诚,对待每一位到中心来办事的群众,她们把心为群众想,神为群众劳,身为群众忙,腿为群众跑,热情为人民服务,将让群众满意定为她们工作上追求的目标。
在平时的工作中,中心工作人员主要工作就是帮群众解决生活遇到的问题,有不少群众认为她们的工作很简单,只需接听来电即可。其实,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在受理过程中需要很多步骤。
“作为一个民生服务平台,让每一位受援人在个案中感受法治的公平正义。全方位、多层次地向弱势群体宣传普及法律援助知识,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更加深入人心。”盘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妇委会主任胡天梅说。
群众到中心办事,她们始终笑脸相迎,礼貌问话,耐心解答,热情相送,让群众有“家”的感觉,有找“好朋友”办事的感觉。在遗产继承公证,赠予事项公证,法律援助申请,法律咨询等法律工作中难免遇到疑难案件,但她们总是有问必答,尽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出谋划策。在她们的努力下,群众把法律服务中心当成了“咨询站”,把中心职工们当成了“小灵通”,每年中心光接待咨询就达2400余人次。
她们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入手,培养日常文明行为,坚持着装仪表、待人接物、文明用语、卫生习惯等日常文明规范行为,使“巾帼文明岗”真正起到示范、激励、带动和辐射作用,开展业务服务、爱心服务、便民服务,坚持“外树形象、内抓业务”,以“展巾帼英姿,树公仆形象”为目标,全心全意打造独具特色的“巾帼文明岗”。
助人为乐促和谐
看一个家庭是否整齐干净,热情好客,人们往往在他家的客厅里就有所感受。看法律援助中心办事高效便捷,群众也往往能在这里找到答案。
2016年5月,盘州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集体。荣誉的取得使盘州市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们备受鼓舞,尤其是将“扶危助困,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认为是义不容辞责任的中心女职工。办事大厅每天人头攒动,作为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她们忙得直不起腰来,但是仍然要抽时间“关照”特别困难,问题特别复杂的来访群众。
此前,红果街道村民李某激动地把一面印有“为民服务,忠于职守”的鲜红锦旗交到中心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手中。李某之子因到邻居家房顶上玩耍被横穿邻家房顶的高压电线击伤。李某四处找人协调处理,但迟迟得不到解决,求助无门的李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援中心工作人员立即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审查,然后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专业人员承办此案,要求尽心竭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最终李某获得孩子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期治疗费等44073.21元。
在中心公证工作岗位上,“不遗余力为群众办好每一个公证事项、耐心接待群众、让群众少跑路”是公证工作人员的目标。尤其是对涉及老年人、残疾人、狱中服刑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她们始终本着便民、利民的公证服务原则,采取***服务、到监所开展工作等方式,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2018年以来,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160件,***服务26次47人,到监所服务6次10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34人次。
每天,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来来往往的群众总是没有间断。仔细瞧,你会发现,进去前人们往往脸上行色匆匆,出门后却是一脸轻松。许多群众纷纷夸赞现在“办事更省心,更快捷啦!”然而,群众办事省力的背后,其实离不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付出。对她们而言,群众办事省力了,但她们的工作却更繁忙了。
法律援助显大爱
中心全体女职工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平台,践行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老年人请求给付赡养费、农民工讨要工资、家庭暴力等方面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据了解,2018年至今,盘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累计审查、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302件,其中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80件、老年人72件(请求给付赡养费7件)、农民工讨要工资204件,保障妇女合法权益208件。
盘州市法律服务中心的女职工们联合妇联积极开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系列活动,为坪地七官云村、箐口村、洒克梅村等深度贫困村的留守儿童送去价值2万余元书包、图书等学习用具,并鼓励孩子们树立远大的理想,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为盘州市阳光学校的“问题少年”进行心理疏导,矫正不当思想,引导其以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心态面对生活,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适应社会。
另外,盘州市法律服务中心的女职工还利用工作之余,积极与盘州市义工联合会的义工们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社区服务。
弘扬正义助维权
中心9名女职工是司法局全局妇干工作的主力军,她们以“弘扬正义助弱维权、巾帼风采服务盘州”为理念,坚持以“心系盘州促发展,撑起司法行政半边天”为目标,充分发挥女性优势,搭建平台,调动全系统女职工的积极性,组织全系统女性干部职工开展多元化的维权和服务活动。走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心理咨询教育辅导,走进农村和生产一线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活跃在脱贫攻坚第一战线,把法律知识送到广大妇女和人民群众身边,走进全市妇女大队伍,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不断选送女职工外出培训强素质树形象......
在她们的带动下,全系统妇女干部综合素质得到有效提高,有力彰显出妇女同志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执行力。
今年26岁的周荣是盘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法律援助,谈及为什么要到这里做法律援助时,她说:“我是主动报名参加法律志愿者的,因为我之前在共青团工作,也比较关注未成年人成长,所以自愿过来,想用自己的力量给他们一些帮助。”
“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凝结着盘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体成员的辛勤汗水,她们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开展了多元化的维权和服务活动,帮助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咨询教育辅导,深入基层把法律知识送到广大妇女身边,有力彰显了盘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妇女同志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执行力。
辛勤与汗水,凝聚成司法人的荣耀。中心女职工以她们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敢于奉献的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以突出的工作业绩,立新功,普新章,成为盘州司法系统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开启了一扇闪亮的行业文明示范窗口。
“努力做好优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我们将以积极的工作回报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殷切希望。”胡天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