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人民法院10起物业管理纠纷诉前成功调解
调解现场。
本报讯 9月25日,经盘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审判团队法官半个月的努力,某物业公司与杨某等人的10起物业管理合同纠纷于诉前全部化解,杨某等人补缴了下欠的物业管理费用5万余元,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9月10日,某物业管理公司因杨某等10户居民未缴纳物业管理费向盘州市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调解。收案后,承办法官随即向杨某等了解案情,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诉前调解。经过法律释明,杨某等人同意诉前调解,同时,提出某物业管理公司在履行过程中,未尽到安全保管义务和房屋维修义务,导致多家住户被盗,房屋损坏无人维修,应扣减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承办法官了解上述情况后,及时将意见反馈申请人,并结合同类案件判决情况,提出调解意见。某物业管理公司同意结合自身合同履行情况,酌情减少物业管理费用。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9月25日,杨某等人遂根据《协议》缴纳了下欠的物业管理费用,至此,此次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近年来,由于物业管理制度不健全,物业管理不规范,多个居民小区出现了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因物业费交纳、停车场收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产生矛盾纠纷。本案的成功调解是盘州市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多元化调解工作的典型案例,盘州市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诉讼理念,同案同判同调,以同类生效判决指导诉前调解,使不同当事人获得同等保护;始终坚持将诉讼调解与行业调解相结合,不断探索新的调解方式,努力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的诉累,减轻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压力。(方彦雷 裴兴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