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委政法委开展人民调解大培训
培训现场。
本报讯 8月29日,根据一月一培训计划,盘州市委政法委安排盘州市司法局乌蒙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对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乡(镇、街道)政法委书记、派出所所长、综治办副主任、司法所所长、群众工作站站长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员紧紧围绕基层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等方面的问题,深入浅出地给大家讲解了人民调解的相关知识。
在培训过程中,培训员把亲身经历的调解现实案例与理论工作相结合,形象生动地从人民调解的法律依据和工作依据、人民调解的纠纷受理范围、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几个程序问题等方面给大家详细讲解了人民调节工作的内容。
培训员在培训中强调,调解依靠理论指导,理论的深度直接影响实践的高度。理论反应的是规律性,调解必须有理论作为基础。对各种复杂不同的矛盾要做到三个结合,即法律与感情相结合;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理性和感性相结合。理性不教条,感性不跑偏,案情分析要精准,灵活掌握调解技巧和方法对调解工作至关重要。只要大家在实践中多积累经验,多掌握技巧,相信调解工作一定会更加有效。(庄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