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委六盘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153人次
今年以来,六盘水市纪委监委坚持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牢牢把握监督这个首要职责,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提升监督实效。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153人次,同比增长13.73%,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50.4%、44.2%、 2.8%、2.6%。
挺纪在前,强化日常监督。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始终秉持“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执纪理念,出台《六盘水市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抓常抓长第一种形态,用好用准第二、第三种形态,敢用善用第四种形态,做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严格把关,强化线索处置。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严把政策界限,对拟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处置的问题线索,组织召开分析研判会,集中分析研判,分类处置,严防线索流失甚至借机抹案。建立审查调查与审理部门沟通机制,通过口头交换意见、座谈会商等方式,就案件定性、处分档次、条规适用等问题充分沟通,并主动向有关党组织、所在部门收集被审查调查人一贯表现及口碑,审慎、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注重督导,强化后续***。会同组织部门对县区党委、市直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督导,督促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接受组织约谈函询和因“四风”问题被问责的党员领导干部在会上作出检查或说明。加大复核复查力度,充分发挥采信告知的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震慑作用。对在组织约谈、谈话函询期间未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严肃查处,形成强大震慑,提升监督政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