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消防大队五个创新全面提升乡镇派出所消防监管能力
为激发乡镇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稳步推进乡镇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望谟县消防大队科学谋划,创新工作思路,认真抓好指导帮扶、业务培训、联动检查、考核监督、消防宣传等环节,努力开创全县乡镇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新局面。
——创新帮扶模式,明确监管职责。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业务能力不高,是长期以来制约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开展的主要瓶颈。针对这一实际问题,大队通过积极主动走访基层派出所,加强与派出所民警的沟通联系,帮扶公安派出所重点落实责任制,明确所长和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治安民警等各相关警种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责,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把各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任务、措施和责任落实到每一名民警身上,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进一步强化对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指导,加强日常工作统筹安排,经常性对本辖区单位场所开展消防监督,建立健全良好的工作责任机制。
——创新培训方式,提高监管能力。针对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民警消防业务水平较低、业务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匮乏、消防法律及相关法规等知识掌握不全、工作起来比较被动等实际,大队主动***服务,着力抓好派出所民警的消防业务培训工作,采取以会代训、办培训班、学习交流、集中授课、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分期分批对派出所分管领导、分管民警进行培训,以此提高派出所民警对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认知度,了解自身工作职责,熟悉消防监督检查的范围、方法和相关的技术标准,掌握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案件办理的程序,规范各类消防监督档案的制作。
——创新工作平台,提高监管效能。乡镇派出所为九小场所量身制作了“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公示牌”,张贴在单位或场所的醒目位置,助推了“防火墙”和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为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消防机构和派出所建立了由消防监督人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员及管理人员交流平台,取长补短交流经验。
——创新考核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大队与县公安局将派出所消防监督与其它公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绩效考核之中,进一步调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积极性,对各乡(镇)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年终进行考评,大队同时对各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及考评成绩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大队派出人员深入全县各乡镇派出所进行不定期、不定时检查。通过翻阅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档案台帐、抽查派出所民警对消防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座谈讨论交流监督执法体会等方式,全面收集基层派出所在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对于在监督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采取现场答疑、疑难案件分析等形式,规范派出所的监督执法行为,指导执法人员正确使用法律法规,完善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
——创新宣传环节,提高监管水平。各乡镇派出所是公安部门管理社会的“触角”,与群众的日常生活活动最为接近,在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大队根据这一实际情况适时组织指导派出所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宣传要点,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向群众宣传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居民、村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学习、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技能,平时做好防火工作,积极改善防火条件,落实防火措施,防患于未然,做到了一旦发生火灾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疏散自救,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全力推进全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