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六严禁、五严查廉洁过中秋国庆
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赵克志关于“坚决查处中秋、国庆等节假日请客送礼等问题”的指示精神,持之以恒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八项规定,锲而不舍纠正“四风”,近日,州纪委下发通知,提出“六严禁、五严查”纪律要求,廉洁过好中秋、国庆。
“六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相互走访;严禁以任何名义组织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借过中秋节、国庆节之名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网购卡、贵重物品以及提供或组织的旅游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身作则,带好队伍,对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制止,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明查和暗访,做到“五严查”,即严肃查处在高压之下仍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行为;严肃查处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严肃查处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赠送月饼、节礼和公款吃喝、相互宴请的行为;严肃查处送礼收礼改头换面、花样翻新的行为;严肃查处用公款送月饼等节礼开成“办公用品、会议费、公务接待”等***报销的行为,坚决查处披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