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从制度和责任入手夯实维稳工作和平安工作根基
如何在平安和谐的环境中加快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让人民群众在平安幸福的环境中享受改革带来的红利。7月24日,记者从州委政法委获悉:州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州的维稳工作和平安工作,从制度和责任入手,解决了有人管事和用制度问责的问题,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落到基层、落到实处,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我州地处滇、黔、桂三省区结合部,是典型的“两欠”地区,全州上下在州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发展目标,大力实施“工业强州、城镇化带动”两大战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也日益凸显,各种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增多,治安防范和社会管理也面临诸多新问题。体现在刑事犯罪仍处高发态势,基层基础工作仍较薄弱,制度不健全,基层信息不灵、情报不准、底数不表、情况不明、发现不了、化解不掉、控制不住、处置不好的情况时有发生,农村群防群治工作滞后。
将矛盾化解在村,基层基础工作就必须做到信息畅通,有人管事,为提高基础维稳工作和平安工作的落实率,州委召开了专题常委会,会议议定:各级各部门要把解决维稳问题作为衡量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检验标准,一把手要亲自研究解决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千方百计履行好第一责任;进一步强化乡镇正职维稳责任;出台了由财政支付经费,在全州1083个村(居)委会增设一名常务干部,专职维稳、治安和调解工作,将维稳、综治触角延伸到村;明确乡镇党委书记职责,确定派出所主要负责人进乡镇党委班子;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建立适应政法工作特点的干部录用、培养和选拔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