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人民法院巡回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家属当庭兑现赔偿款项
到受害者家中巡回审理
本报讯 3月22日,盘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到一瘫痪在床的被告人刘某某家中,巡回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
据了解,2017年5月27日,被告刘某某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载被害人唐某某从盘州市柏果镇东风村便道行驶至黄家沟时,因未按操作规范驾驶,致使该车驶离路面,坠车于距离路面十米高的草丛中,造成唐某某当场死亡、刘某某受伤、摩托车多部位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被害人唐某某的母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追究被告刘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因被告人刘某某在事故中受伤严重,至今仍瘫痪在床,且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与被告同属一个乡镇,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刑事审判团队利用便携式科技法庭到刘某某家中开庭审理本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某的家属当庭代其兑现赔偿款项,原告对刘某某表示谅解。(张红阳邓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