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起草组赴我州调研
1月17日,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小组副组长肖祖才一行,赴我州开展《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调研论证会。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胡洋,州政府副秘书长岑建芳及州人大、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肖祖才首先对制定《条例(征求意见稿)》的重要作用作了介绍。随后,参会的有关部门负责人结合我州实际,针对《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胡洋说,立法从政治、经济、文化三个角度来看的话,文化是最重要的落脚点,只要解决了人才问题,政治、经济的问题也会迎刃而解。我州非常需要借助于《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一些政策来推动发展,特别是人才培养政策,希望多多采纳,为我州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在听完我州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后,肖祖才说,制定《条例(征求意见稿)》,一定要在省的权限范围内,依法立法,科学立法,要有可操作性、可实施性、可实现性。黔西南州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上有很多好的经验,也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通过大家的努力,让更多的问题更加清晰,回去后将仔细分析,将好建议采纳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尽快加以完善。并希望黔西南州政府下一步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研究,各部门也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