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在兴义召开
4月12日,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在兴义召开全州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政府第四次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全省城市民族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全省民委主任会议和全省宗教局长会议精神,认真总结2010年我州的民族、宗教工作,深入分析当前我州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部署2010年民族、宗教工作。
州委常委、副州长贺登祥在会上作了***。他说:一要着眼全局,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积极发挥优势,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要积极推进农业、旅游业等特色支柱产业发展,促进农民群众增收;要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继续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安排工作,加强资金监管和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使用效益;要继续支持民族地区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要继续做好民族文化的传承、弘扬和保护工作。三要加强民族团结,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抓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民族团结教育进课堂、进社区、进矿区、进库区、进厂区。要抓好城市民族工作,把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作为民族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创造条件推进民族工作社会化进程,把城市民族工作有机地融入到社区管理之中,依托社区现有工作平台和社会管理功能,加强城市少数民族工作管理,维护各民族团结稳定,促进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四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民族、宗教会议精神,要以 “十二五”民族事业发展十大推进计划为中心,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使我州民族贫困地区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奔小康。五要狠抓宗教工作,着力维护宗教和顺。要注重协调统筹,抓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达标评比、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试点、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备案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的全面落实。切实加强调研,按照 “三个建设年”活动的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创新工作思路,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的难点热点问题。六要着眼素质提高,着力加强自身建设。要采取专题培训、党校学习、挂职锻炼等措施,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忠于党的事业、善于把握全州工作大局、乐于为民奉献的求真务实的民族、宗教干部队伍。
会上,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贺登祥和各县市、顶效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领导签定了黔西南州实施“十二五”民族事业十大推进计划责任状;州民宗委主任余陈丽与各县(市)民宗局、顶效开发区社管局签订了2011年民族、宗教目标责任书。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分管领导,州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民宗局、顶效开发区社管局局长、分管宗教工作的副局长、纪检组长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