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及时下发文件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为深刻吸取2013年2月2日黔东南州从江县谷坪乡客车翻车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春运期间我州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州政府及时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市)、各新区(试验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一是立即开展客运车辆安全检查整治工作。一要对现有客运班线进行清理整顿,整改不合格的坚决停止运营,确保客运车辆规范运行。二要严格监控客运车辆超速、超员行为,并严禁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三要认真落实长途客运汽车中途休息制度,充分利用动态监控系统督促长途客运驾驶人凌晨2时至5时进站休息,车辆停止运行。四是出现浓雾等极端恶劣天气影响安全视距时,暂停客运车辆运行,确保行车安全。五是严把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加快建立完善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驾驶人的聘用管理。六是加强对非法营运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自用轿车、面包车非法营运行为,严厉打击班线客车、旅游客车以包代线,不按许可范围经营,擅自窜线、并线营运的违法行为。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全州各级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监、公路、路政、农委(农机)等有关部门要加强路面管控力量,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低速汽车、三轮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货车违法占道行驶、骑乘摩托车违法载人和不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严从快处罚。对省外过境客运车辆有违法行为未处理的,必须督促其接受处理后方可离境;对省内客运车辆有违法行为未处理的,交警部门要抄告客运企业和客运站不予排发班。特别要加强对核载7人以上小型客车的检查,严厉打击超员运输行为。
三是落实措施制度,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各乡(镇)政府要认真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依托村委会、派出所、安监站、农机监理站等加强农村车辆档案管理,建立农村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基础台账,实行一车一档,督促无牌无证车辆完善车辆手续。整合乡镇干部、交通安全协管员、派出所民警等力量,建全专兼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加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大对赶场天和民间节庆活动等重点时段的交通安全管控力度,重点盯控中巴车、微型客车和摩托车,形成农村交通安全高压严管态势,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认真排查安全隐患,不留死角盲区。各县(市)、各新区(试验区)及各级安监、交警、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要立即对辖区内的国、省、县、乡道路安全隐患进行巡查排查,发现险情要及时落实治理资金,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隐患治理要实行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同时,要严格落实县级政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加大建设和养护力度,逐步完善安全设施。
五是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方式,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超速、超员、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四不”:不乘坐不安全车辆、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不乘坐农用运输车辆等,并主动对非法营运车辆及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同时,有关部门要采取在危险路段设立警示牌等方式,警示过往车辆注意交通安全;在车站、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和收费站安放“交通安全警示卡(牌)”,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防范意识;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等媒体,向群众发布道路交通安全警示,通报拥堵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极端天气情况,提醒群众选择合适的出行时间和路线。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能力,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