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宜居新拉萨
全力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建设美丽宜居新拉萨
——拉萨市生态环境保护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典型经验
十八大以来,拉萨市全面贯彻***、***和自治区关于加强生态环保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最大贡献”的***,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生态保护立于经济社会发展首位,严守环境保护红线、底线、高压线,在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积极探索、持续发力,着力打造美丽宜居新拉萨。
抓环境污染防治,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实施“蓝天工程”,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高水平编制《拉萨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拉萨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等,重点发展城市智能交通管理,实施运营公交车智能化,引领绿色低碳出行。推进交通领域气化工程,在城市公交、出租车、中短途客运推广LNG、CNG等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公交汽车“油改气”,城市公交新能源汽车占比60%。降低尾气排放。开展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2018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2014辆,其中黄标车450辆、老旧车15***辆,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大力推进新能源出租汽车应用,引进新能源出租车192辆、占出租车总数的11.5%,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9吨/台。加强机动车尾气路检抽查力度,共检测车辆128548辆次,合格111214辆次,合格率86.52%。整治燃煤锅炉。修订《拉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工作方案》,全面禁止审批新建、扩建、改建35蒸吨以下供热燃煤锅炉项目,全面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018年,淘汰燃煤锅炉22台,全市无新增燃煤锅炉违规建设项目。四是控制扬尘污染。出台《拉萨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办法》《拉萨市建筑垃圾与工程渣上管理办法》,实施渣土车辆运输许可制度,对全市渣土运输车辆全程监管,确保密闭化运输,防治道路扬尘污染。加大城区机械洒水和清扫力度,市区日均洒水3次。2018年,拉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4%,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名列前茅。
实施“碧水工程”,打造优质水资源。严格水资源管理。出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拉萨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方案》,下达“十三五”时期年度目标和用水计划,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取水、用水等审批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加强河道治理。编制拉萨市中心城区水系治理和生态修复规划、拉萨河沿线特色空间规划,实施中心城区水系治理,打造城水相融、富有活力和具有特色的现代化“高原水城”。出台《关于拉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拉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规范河道采砂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来砂行为,定期整治河道环境卫生。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印发《拉萨市全面性河(湖)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党政负责的四级河长制责任体系,将全市243条(个)河(湖)22座水库全部纳入河(湖)长制保护治理范围,共设立16名市级河长、143名县级河长、179名乡镇级河长、256名村级河长。强化治污能力。出台《关于全面开展拉萨市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拉萨市关于全面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的公告》,分批分步骤推进排污许可证管理。四是加强水质监测。编制《拉萨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建立各县(区)水源地“一源一档”,7个国控断面23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2项检测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
实施“净土工程”,促进土壤永续利用。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对全市102家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空间位置遥感核实,详查农用地土壤污染点位,复核33个土壤监测基础点位和5个背景点位。完成对各县(区)农产品及协同点位土壤、表层土壤,深层土壤、有机土壤共计320个点位397个样品采集工作。实施城乡环境治理。组织实施生态文明示范村、乡镇、县创建工作,截至2018年底,253个行政村(社区)、***个乡镇、4个县成功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村(社区)、生态乡镇、生态县。推进“土十条”专项整治。制定《拉萨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拉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指导意见》,推进节水农业、化肥减量、农药减量行动,强化农田残膜污染和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2014年以来,累计落实“土十条”专项整治资金24亿元,用于森林植被恢复、防沙治沙、土壤污染防治等。清理整治建筑渣土。每年拨付30万元渣土清理专项费用,对乱堆乱倒建筑渣土、无人管理且垃圾量大的地块进行整治。
抓基础设施建设,补齐人居环境短板
开展城区给排水设施清查工作,加快推进“两岛”(太阳岛、仙足岛)市政基础设施综合整治工程,开展百淀片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工程、慈觉林生活污水跨河管网工程方案设计工作,全面摸排各工业园区、企业污水排放去向。加快完善城市建成区和各县区污废水处理和收集系统,有序推进中水回用,积极开展城区水系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统筹实施拉萨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拉鲁湿地保护工程,建设13座污水处理厂。分别投资2897万元、2500万元、1.93亿元和1.34亿元实现了是拉萨河源头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一期规划、周边湿地保护区建设、打造绿色通道和绿色水系、滨河公园建设项目。实施205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建设,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启动21个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投入200余万元购置生活垃圾分类设备和收集车辆,安装调试垃圾分类设备263套。新建改造旅游景区、城镇、农牧区厕所500座以上,提升卫生厕所普及率。全市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6座,全区首个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点火运行。
抓生态环境工程,打造宜居生态环境
“十二五”以来,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市委市政府立足实情,科学实施了“树上山”、“河变湖”、“暖入户”等生态环境工程。加快推进国土绿化工程,2018年,巩固提升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水平,实施“绿色围城”及周边山体造林。完成国土绿化造林6.92万亩、封山育林1.13万亩、防沙治沙3.51万亩,组织实施南山“树上山”工程,实现了海拔3900米以上人工山体造林零的突破,全面消除海拔4300米以下“无树村”和“无树户”;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9.49%,城区绿化覆盖率37.8%。围绕拉萨河流域系统治理,以拉萨河(城区段)为单元开展了系统整治,采取工程与生物措施相结合、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拉萨河流域(城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修养生息,增加拉萨河(城区段)枯水期水量,避免河道沙化。2013年以来,通过实施拉萨市河变湖一期项目,有效增加了城市的湿度,周边区域空气平均湿度上升8%,有效地补充城市地下水,城市地下水位下降趋势得到遏制,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枯水期和平水期形成约4017亩湖面。着力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建成燃气主干管网63公里,次干管网256公里,家院管网1200余公里,实现了城区供暖全覆盖,是西藏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供暖革命”。有效减少了传统取暖颗粒污染物的排放,极大降低了木材砍伐、牛粪捡拾等传统取暖方式对草原山体、草场生态的破坏,用实际行动改善了拉萨河流域生态环境,降低了温室气体排放。
抓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严格落实环评程序。全面开展环评违法项目清理,对建设项目规范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工程领域“未批先建”“擅自实施重大变更”等环评违法行为,强化工程建设领域环评工作责任意识。着力推进监察执法。按照“铁腕治污、不欠新账”的要求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重点检查所有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执行情况,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立案10件,下达处罚决定书18件,结案15件,共处罚款323.71万元。全面深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环境保护部门和公检法机关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四是着力解决环境信访问题。2013年至今,“12369”环保举报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及信访网上,共处理噪声、水污染、大气污染、固废及生态污染1000余起,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无集体上访等重大涉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