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下拨4700万元支持石漠化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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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2日发表
9月下旬以来, 黔西南州财政局下拨2012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4700万元到安龙、兴义等8县市,支持安龙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兴义市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等8个工程建设。
今年以来,黔西南州按照“集中、连片、规划治理”的原则,以县市为基本建设单位,以小流域为基本治理单元,采取“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石漠化治理与脱贫致富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石漠化地区资源,州财政局与相关部门根据各县市石漠化严重程度情况,及时把4700万元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中央基建项目资金科学合理分配到安龙、兴义等8个县市,支持全州8个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真正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黔西南州要求各县市财政部门严格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套取、挪用资金等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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