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民族事务局狠抓民族语言文字工作
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是民族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使用和推行民族语言文字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尊重民族文化、尊重民族感情的重大举措。黔西南是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在2009年度工作中,黔西南州民族工作部门上下联动,增强责任意识,落实工作措施,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克服重重困难,在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推行上作出了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开设民族语言广播、电视节目
黔西南居住着布依、苗、彝、回、瑶等34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约140万人,占全州总人口的42.47%。其中,布依族人口近100万,苗族人口近30万。然而,多种因素的影响,布依族、苗族等民族的特征正一步一步消失,其中尤以民族语言的消失速度令人堪忧。为此,黔西南州民族事务局为挽救频临消失的民族语言,在州委、州人民政府领导和支持下,与黔西南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开办了民语节目“民族之声”栏目。该栏目设有“布依语苗语新闻播报”、“布依语苗语天气预报”、“学说布依语苗语”、“布依语苗语民族风情介绍”“民族歌曲播放”等节目。布依语广播以第一土语区望谟县复兴镇的语言为标准,苗语广播则以中部方言为基准播音。我州的布依语广播在全国是第一家,苗语广播在全国是第二家。“民族之声”以先行者的姿态,在年轻的自治州艰难起程。开播半年多来,产生较好的影响。据问卷调查,认为有必要开播民族之声的占78%,认为民族之声内容较好的占70%,认为开播民族之声广播对增进民族团结有作用占88%,认为开播民族之声对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有作用的占81%。
此外,协助望谟县还开播了布依语电视节目。
二、单位函牌推行使用布依、苗、汉三种文字
今年初,根据黔西南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提案,黔西南州民族事务局着手向州委、州政府提出了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函牌推行使用布依文、苗文的请示,得到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州政府于5月6日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州委于6月8日召开州委常委专题审定。8月19日,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函牌推行布依文、苗文、汉文三种文字的议案》,标志着黔西南州单位函牌将全面使用布依文、苗文、汉文三种文字。随后,州委办、州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全州机关单位函牌使用布依、苗、汉三种文字的通知》,明确单位函牌使用民族文字工作首先在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和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进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央、省驻州单位和重要服务窗口为第二步实施单位;其余党政机构待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审定,单位名称确定后进行。布依文采用国家公布的以望谟县复兴镇为标准音的文字方案。苗文的使用,兴义、兴仁、安龙、贞丰、册亨、顶效等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使用苗族中部方言文字方案,晴隆、普安、望谟等县行政区域内使用苗族西部方言文字方案。布依文、苗文、汉文三种文字书写顺序不论横纵,按照布依文、苗文、汉文顺序排列。
国庆前夕,黔西南州所辖九县(市、区)党政机关和部分州直单位已更换原单位的汉文函牌,悬挂布依、苗、汉三文函牌,迎接国庆60周年。州县两极党委、政府对三文挂牌工作高度重视,州委、州政府和部分县专门举行了隆重的挂牌仪式,主要领导亲自挂牌。州人大常委会作为权力机关,率先垂范,自下半年起,每次的常委会会标都要使用三文。
今年以来,凡全州民族系统主办或参与承办的重大节庆活动,都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主持,悬挂少数民族文字会标和标语。
此外,黔西南州民族事务局在上报材料名称、会议会标、宣传标语、科室牌、政务公开栏、学习专栏等均使用布依、苗、汉三种文字。
三、开展“双语”培训
经调查摸底,黔西南州近140万少数民族群众中,有近100万仍使用母语,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的边远县乡村,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接受汉语教育难的问题尤为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同时结合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建设民族文化旅游大州目标,黔西南州民族事务局一方面向省民委争取项目及资金,另一方面从本级专项资金中列支近10万元,专项用于布依、苗双语培训。全州全年共举办四期,其中州局举办一期,兴仁、安龙、望谟各举办一期,培训教师、旅游服务人员和党政干部共329人。州局在兴义举办“布依-汉”双语培训班,培训时间8天,共培训126人;兴仁举办“苗-汉”双语培训班,培训时间7天,培训50人;安龙“布依-汉”双语培训班,培训时间7天,培训60人;望谟举办“布依-汉”双语培训班,培训时间7天,培训10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