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行业必须管环保推进绿色交通建设——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深入贯彻
长期以来,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精神,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职能职责,全力抓好交通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强化引领作用推进绿色交通建设
在绿色公路建设过程中,坚持以质量优良、安全耐久为前提,重点在“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节能高效、服务提升”四方面实现突破,以控制资源占用、减少能源消耗、降低污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拓展公路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为具体抓手,全面提升公路工程建设水平。强化规划引领。《西藏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进一步强调坚持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中持续推进我区绿色交通建设。强化示范引领。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公路钢结构桥梁建设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绿色交通建设,国道561线当雄县宁中乡经旁多至林周县松盘乡段公路改建工程成功申报交通运输部绿色公路示范项目。通过绿色公路典型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探索和总结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我区绿色公路快速发展。强化制度引领。成立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出台《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2018年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保工作计划》《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与环保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优化线路设置减少生态环境干扰
全区公路项目建设过程中十分重视生态保护、资源统筹利用,落实“不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的根本要求,反复论证研究,不断优化线路设置,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实施对原生生态环境的扰动和破坏。坚持该严必严。为从源头预防交通建设对西藏地区生态环境的影响,交通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交通建设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施工营地设置、取土场、弃土场等临时施工场地的选址与核查,特别是将砂石料场尽量选在河滩、无植物的荒地,并严格控制设置数量。坚持宜改则改。为切实降低对草原、森林、生态敏感区、脆弱区和生物多样性富集区等生态环境的影响,推进绿色交通发展,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基本按照老路改建的方式进行设计,老路改建固定了行车路线,避免车辆随意下道行驶,大大降低了交通设施建设对土地资源占用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我区既有公路利用率达80%以上,通过利用既有公路,大大降低了交通设施建设对土地资源占用和对生物的干扰。坚持能避则避。“G109线那曲至拉萨段改建工程”原设计中,穿越纳木错-念青唐古拉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阿热湿地景区41公里。为坚决避免对风景名胜区的分隔影响,设计组采用绕避形式,与青藏铁路同一走廊带布线,为此得到了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的肯定。部分交通建设项目涉及自然保护区,要求在满足公路设计标准的情况下,自然保护区路段工程基本上属于原路基改建,尽量减少工程建设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
强化措施落实严格生态修复治理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全面加强交通设施建设工程中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积极组织开展生态恢复,不断加强道路运输管理,防治道路扬尘污染。严格生态保护。交通项目建设中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始终加强施工区内植被保护和恢复,严格表土、草皮剥离收集和利用,严格督促取弃土场和便道等临时用地生态恢复。对于有条件的项目,在施工图设计环节中便增加了植树、种草等绿化工程的统筹,强化“以桥代路”措施,注重沿线景观生态环境的协调,并充分考虑项目水土保持设计和落实。严格扬尘防治。对施工生活区、作业区及施工便道定期洒水,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对汽油等易挥发品密闭存放,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在爆破作业中,采用喷水降尘,保证作业面粉尘含量达标;禁止在施工现场燃烧有恶臭气味的有毒物质;拌和站设置在下风向,且距居住区等敏感点保持500米以上距离;拌和设备、碎石加工设备具备良好的密封性以及除尘装置。严格污水防治。加强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处置、施工厂区废水处理监督检查;严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流入外环境;工程优先选用对水资源无污染的建筑材料,材料堆放地尽量远离河流水体,必要时进行遮盖。严格噪声防治。施工场地爆破、切割、振动设备严格要求采取降噪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噪音扰民。强化运营期间降噪设施配备,如贡嘎机场公路安装声屏障800延米、隔声窗563平方米,林拉公路一期工程安装声屏障9881延米,其他高等级公路也按环评要求实施降噪措施。
强化节能减排充分发挥监管职能
积极指导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实施交通干线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对营运机动车辆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淘汰运营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工作。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2017年底那曲市新增公交车12辆,实现7地市公交车运营覆盖全,2017年底全区公交车总量同比增长0.61%,在全区投放共享单车1万余辆,使用率达到95%。拉萨、林芝“绿色公共自行车”网络不断完善,设立公共自行车租赁点25个,共投放公共自行车380辆。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2017年引进新能源公交车337辆,投入混合动力出租汽车182辆,完成“油改气”出租车共2134辆,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共交通中占比显著提升。严把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自2012年开始各道路运输企业非达标车型一律不得办理营运手续。正在开展县际、县内549辆班线车辆的改革置换,全面提高营运客货车等级。加强绿色节能交通宣传。每年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公交出行宣传周”等活动,认真制定活动方案,通过制作展板、悬挂横幅、发放知识读本及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和倡导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理念和公众绿色出行方式,培育了“低碳交通、绿色出行”的绿色交通文化。持续推进美丽公路建设,在2017年创建美丽公路278公里的基础上,2018年计划实施美丽公路200公里。加强交通运输环境应急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管理及运输工具安全管理,制定交通运输环境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渗漏、洒漏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