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8月14日晚,州委紧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当天上午召开的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州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因“执法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必须从根本上分析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和汲取群体性事件的经验教训,必须从机制上提高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水平,必须通过发展来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州委书记陈鸣明主持会议并作***,州委副书记、州长龙长春讲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龙刚,州政协主席张定书,州委副书记、兴仁县委书记廖飞,州委常委付贵林、贺登祥、杜丹、康新平、刘建明、李宏亚、桑维亮,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泽忠、付国汉、张合建、韦琼、张成刚,州政府副州长王弘宇、曾庆忠,州政协副主席潘立德、王立辉、唐正禧、周玉仁,州人民法院院长赵福全,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万庭祥参加会议。 会上,陈鸣明传达了当天上午召开的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主要情况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同志的讲话,龙长春传达了省委副书记、省长赵克志同志的讲话。陈鸣明、龙长春就如何贯彻落实***书记、赵克志省长***精神作了讲话。李宏亚介绍了安顺市西秀区“7·26事件”、毕节地区黔西县“8·11事件”两起因城管执法不当引发冲突导致突发事件的情况。 会议指出,当前,我州因城管工作执法不当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在解决移民问题、征地拆迁、城管执法等方面也同样存在着诱发不稳定因素的“易燃点”和“易爆点”。这些事件具有反复性、突发性、激烈性、复杂性的新特点。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思考,认真总结事件从发生、发展到最后得到妥善处置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深刻认识到此类事件既有直接“导火索”和“催化剂”,又有深层次的各种因素相互交织、相互叠加。我们要认真按照***书记的要求,从自身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分项梳理,进一步深刻剖析、归纳我州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针对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在执法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科学、周密、可行的措施,坚决避免相同的错误再次发生。 会议强调,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因“执法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我们必须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决不能心存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决不允许发生更多的、影响更加不好的群体性事件。必须从根本上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和汲取群体性事件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防患于未然,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必须通过发展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我们现在正处在矛盾凸显期,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必须通过发展来解决。要通过发展千方百计解决好就业、移民、征地拆迁、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问题,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从而促进不稳定因素、不和谐因素的化解,确保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进步、人民安居乐业。 会议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第一,着力增强人民至上、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在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时,一定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心里装着群众,心里想着群众,说群众的话,办群众的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防止与民争利甚至侵犯群众利益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发展好和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特别要切实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工作,切忌用简单粗暴、缺乏人性关爱的方法对待他们,认真解决好他们的就业再就业、子女入学、就医等问题,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对生活树立信心,对社会充满爱心,对党委、政府心怀感激。第二,着力转变各级干部特别是执法队伍的作风。全州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创先争优、“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等活动的深入开展和“十大民生工程”的大力实施为契机,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排查矛盾,做群众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包括城管在内的各级执法部门要认真查找和改变执法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注重执法程序和方式方法,对群众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执法中注意语言和态度,真正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第三,着力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要下大力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把“入口关”,选好执法部门干部,配强执法部门班子。执法干部要深入一线开展执法工作,不能由临聘协勤人员代为执法。要加大执法培训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要进一步理顺执法部门正式人员与聘用人员的关系,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建立机制,形成强有力的执法合力。第四,着力创新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方法。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方法,不断开拓进取,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提高警惕,在平时工作中,对于容易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要注意收集,高度关注“易燃点”和“易爆点”。要畅通信息,重大情况、重大问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坚决避免迟报、漏报、隐瞒不报的情况。要正确引导,建立健全新闻发布机制,在群体性事件发生过程中,要及时、准确、真实地发布信息,消除负面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会上,龙刚、张定书、廖飞、付贵林、贺登祥、杜丹、康新平、刘建明、李宏亚、桑维亮等领导就如何搞好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处置,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了发言。 各县(市)委书记、顶效开发区工委书记,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