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政府常务会议决定表彰19个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日前,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消防支队王志政委、杨明支队长的消防工作报告,经研究决定,共投入7万余元表彰19个2008年社会消防工作进行县(开发区)和先进单位。
2008年,黔西南州消防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公安厅和公安消防总队的指导下,全州各级政府和各级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为着力点,以贯彻落实***15号文件为主线,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为基础,更加注重完善消防工作责任体系、更加注重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更加注重火灾隐患整治、更加注重依法管理消防事务、更加注重消防宣传社会化,努力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了2008年全州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实现了全年无较大火灾事故发生和火灾起数、死伤人数全面下降的良好局面,圆满完成了各类火灾事故扑救和社会抢险救援任务,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根据社会目标管理要求,黔西南州人民政府于2008年11月17日至21日对全州8县市、顶效开发区和州直21个签状单位2008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日前,州消防支队专题向州政府相关领导作了汇报,经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望谟县、安龙县人民政府等7个县和开发区政府(管委),对州财政局、发改局、黔西南日报等12个单位进行表彰。并于2月6日召开全州消防工作会议,在会上进行表彰,发给奖牌和10000到2000元不等的奖金。
同时,州政府还要求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向先进学习,勇于进取,开拓创新,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努力推动全州消防安全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